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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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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办〔20221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兰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2日

兰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

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我县“两山”基地建设,按照国家考核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红”为魂,以“绿”植本,实施一批“两山”建设工程。坚持不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探索生态资源向经济产业转化路径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国家“两山”基地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效,积极探索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的兰考县样板,努力将兰考县打造成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的典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自然。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以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充分肯定自然和生态对于发展的重要性,统筹协调经济与自然资源和谐发展。

2.坚持绿色发展增强动能。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土地空间开发布局,利用地理优势,突出资源优势,推动绿色产业融合,将资源转化为绿色经济,积极寻找生态与经济相互转化的纽带,将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转化为绿色经济。

3.坚持生态富民环境惠民。利用生态建设为人民增加收入机会,鼓励人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优质生态服务和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创造人民和生态环境共生共赢、共建共享的新局面。

4.坚持创新示范共建共享。秉承生态发展理念,实行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生态示范基地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寻找点绿成金的新型发展模式,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转化。

(三)建设目标

围绕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总体目标,通过各项任务和工程推进实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绿色经济不断壮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两山”建设的长效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对河南省和中部地区发挥更大示范作用。依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设定兰考县“两山”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作为“两山”基地后评估和动态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实施时限

本方案的建设期限为2022年至2025年,其间持续实施“两山”建设,2023年为中期考核点,2025年为最终考核点。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

实施主体功能区划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保障全县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安全。

1.强化国土空间开发

(1)生活空间方面。重点开发区域为兰考县主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镇的建成区;主体功能定位为城镇发展区,经济和人口的重要集聚区,增强传统主导产业和培育新兴优势产业,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2)生产空间方面。针对重点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以外区域(包括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的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公益林、缓冲绿带等),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保持良好生态状况。限制开发区要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保障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3)生态空间方面。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坝头乡镇、红庙镇和仪封镇(包括县城2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沿黄湿地保护区、黄河湾风景区、黑龙潭湿地景区等其它风景游览区等),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其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保护建设。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化旅游局、水利局、林业中心、生态环境局等)

2.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构建“一心、一环、三带、三区”生态安全格局,为兰考县发展提供重要生态保障。

(2)构建“一主、两副、三轴、多节点、单元化”的生态城镇化格局。一个中心:全县以中心城区为中心,通过中心城区带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两个中心:即考城、堌阳两个中心镇,通过两个中心镇的发展带动本镇的发展和周边乡镇的发展。三条城镇发展轴线:开封—兰考—山东曹县城镇发展轴线、菏泽—兰考—杞县城镇发展轴线、县城—东坝头城镇发展轴线。多节点:多个乡镇节点,重点镇以外的其它乡镇。单元:乡村功能单元,以产业互动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为基本目标,结合村镇空间布局形成乡村功能单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构建“两带、三区、多基地”的现代农业格局。两带:分别以G240和S312为依托在两侧形成以无公害果蔬、花卉苗木种植为主的特色农业种植带。三区:黄河精品农业区、都市近郊特色农业区、现代高效农业区黄河精品农业区三区。多基地:分布于各个乡镇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主要是以特色农林种植、畜牧养殖的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周边乡村经济的发展。

(4)构建“一区、一带、多园”的现代工业格局。一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木制品加工业与家具制造、食品加工、新能源、电子信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等等产业,带动县域产业经济发展。一带:沿G240形成一条以民族乐器为特色,以木制品、板材加工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带。多园:坝头黄河创业园、堌阳民族乐器园、考城镇工业园、孟寨何二庄工业园、南彰工业园、闫楼工业园、谷营休闲食品工业园、谷营新能源产业园。

(5)构建“一心、三副、两带”的现代服务业格局。一心:兰考县城为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城区北部发展为红色教育及旅游服务片区,中部实现老城区和商务中心区融合发展,城区南部依托产业集聚区和高铁站发展为产业服务和高铁商贸服务片区。三副:考城镇、堌阳镇建设服务周边乡镇的县域综合服务次中心;坝头镇建设县域旅游服务副中心。两带:黄河风情及红色旅游带和民族乐器文化体验带。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林业中心、生态环境局等)

3.明确生态保护红线

(1)科学划定生态红线。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在河南省统一划定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开展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对全县生态保护用地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进行评价,将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等级高且人类干扰和胁迫相对较小或易于管控区域划分为生态红线区。

(2)实行生态红线严格管控。将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实行严格管理。加快实施生态恢复与修复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红线区的管控和保护水平。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生态用地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区功能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责任不改变。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林业中心、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二)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快重点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建设,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保障“低能耗、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重大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新标准要求,推动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提标治理。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汽修行业、服装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2)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实现燃煤消费量负增长目标。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尽快替代燃煤能源。培育新能源产业,利用兰考县风、光能源优势,建设太阳能和风力电厂,推动生产生活能源变革。扶持生物质发电,实现秸秆等资源循环利用。

(3)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全县建筑工地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油烟排放管道。严禁无油烟净化露天烧烤和焚烧各种垃圾废物。禁燃区域内禁止燃烧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等高污染燃料。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重型柴油车污染控制,集中整治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的柴油车。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所有机动车必须取得环保检验标志。推广使用天然气、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制定全县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规划,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发改委、住建局、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林业中心、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经开区等)

2.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推进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全面实施河长制,建成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全面推进“一河一策”;加强城市河流整治,逐步消除劣V类水体。以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为主,以人工湿地、三格式处理为补充,逐步解决镇区和农村的污水问题,持续推进镇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全域骨干河道的污水治理。

(2)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建立完整的地下水基础信息库。

(3)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每年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和治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每年开展一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演练。公开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做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4)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抓住黄河流域治理核心示范区契机,申请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实施兰阳尾水湿地项目、农村全域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升级污水处理设施改、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完善、健全污水治理体系。到2024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发改委、住建局、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林业中心、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经开区等)

3.实施土壤改良工程

(1)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整治。针对大型养殖场,引导建立沼气池,将沼气用于居民的燃烧、取暖、照明等;探索农牧结合方式,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对中小型养殖场,引导建立三级或六级沉淀池处理粪便。对小规模散养户,严格要求粪便集中堆放还田,建立雨污分离设施,禁止粪便、污水随处排放。根据畜禽污染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需要,重点实施农牧结合生态牧场创建、有机肥加工厂等建设项目。

(2)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示范“猪—沼—果(菜)”等新模式和技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数量。推广施用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生物肥、专用肥、BB肥、长效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加强秸秆焚烧监管,严格落实“以奖代补”等财政政策;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实现秸秆肥料、秸秆沼气和发电等再利用。

(3)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清洁工程,在全县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规范化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采取“户收贮、保洁员集中、厂转运处置”模式,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推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行,城镇周边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城镇治理体系。新型农村社区在规划时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中心镇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辐射周边村庄。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科工信局、林业中心、水利局、城管局、畜牧局、自然资源局、经开区等)

4.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1)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推广使用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不断减少工业企业固废产生量。完善落实有关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拓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和市场。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及居住小区开展试点,逐步推进兰考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尽快出台《兰考县餐厨垃圾处理办法》,将餐厨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统一管理。

(3)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和安全处置。建立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监管体系和固废产生处置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反馈各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处置以及各类废物处理信息和资源化利用途经。以格林美(中原)循环经济产业园为依托,建立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废五金的资源化利用的技术体系与生产装备体系,有效推进兰考县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落实污泥及其它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系统,提高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水平,保持全县城乡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100%。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科工信局、城管局、经开区等)

5.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持续开展风沙防治。加强沿黄防护林、环城防护林工程、平原农田防护林带、风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优质小杂果生产基地和河南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依托兰考泡桐优势地位,扩大农桐间作、农田林网规模,基本控制新水土流失和林木草地破坏。

(2)加强黄河滩区的生态保护。要做好黄河滩区日常查险、堵漏、堤坝加固等工作,拆除滩区内侵占防洪工程的违章建筑,恢复工程外貌。推进加固险工、控导和防护坝工程,提升防洪能力。

(3)加强河南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开展柳园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生态恢复工程和黄河故道治沙造林工程,保证黄河湿地自然保护面积不减少,尽量增加其保护面积,恢复应有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对湿地保护区内养殖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恢复湿地面貌。

(4)加强水土保持。根据《兰考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重点实施仪封片区、小宋片区等的综合治理项目,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生产力,改善农业耕作条件和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林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5)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加快实施全社会植树造林和城镇绿化美化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和村镇绿化工程、黄淮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等林业生态工程,重点推进优质泡桐基地和优质园林苗木基地建设。加强各级道路生态廊道绿化,切实提升廊道绿化档次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林业中心;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

(三)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做精现代家居产业。锚定“中国·兰考品牌家居产业基地”,引导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在兰考经开区发展大家居产业项目。引进上下游关联产业,形成家居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加快推进红庙、东坝头、闫楼、堌阳和南彰配套园区木材加工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引导木业家居企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培育发展智能家居产业。形成“互联网+家居电商+家居家电制造+家装服务”的现代家居产业矩阵布局,做优做强“大家居产业”。

(2)做优节能环保产业。依托沐桐环保、光大垃圾发电、中电建生物质制气等产业基础优势,加快建立覆盖集废旧资源、生活垃圾、报废汽车及机电产品、农业废弃物、畜禽粪污、污泥等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培育生活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绿色建筑等领域的环保服务产业。聚焦高效节能装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品六大关键领域,培育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全产业链。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绿色建材产业园。

(3)发展壮大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以“鸡、鸭、牛、羊、驴”和饲草“5+1”绿色畜牧产业体系为基础,创建绿色畜牧产业品牌。以农产品深加工为导向,依托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粮食制品、油脂制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等。发挥葡萄架、小宋、仪封和考城果蔬种植传统优势,创建果蔬农贸市场,打造果蔬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全产业链。

(4)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以富士康兰考科技园为引领,建设全国重要的智能终端产业基地。积极引进智能电气、精密数控、智能硬件设备等配套生产企业,提升兰考县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能级,打造智能设备产业集群。推进仪封、考城及黄河滩区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地热集中供暖(冷)建设工程及生物天然气。在氢能、智能材料方面寻求突破,探索新兴产业模式。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畜牧局、经开区等)

2.推进农业现代化

(1)探索“农业工业化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重点发展奶牛、肉鸭、肉牛、肉羊、肉鸡、蛋鸡等畜牧产业。提升“三荒两废”(荒滩、荒水、荒地;废坑塘、废故道)土地的利用价值,积极发展黄河鲤鱼等水产品。以泡桐种植为基础,建设国家桐木科研中心、繁育基地和兰考泡桐博物馆,打造泡桐加工产业、民族乐器产业、泡桐交易市场和全国民族乐器音板交易市场在内的兰考泡桐产业基地。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理念,发展特色农林牧产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服务领域,推进粮食、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的示范应用。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建设。

(3)实施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强粮食核心区建设,统筹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农业项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守耕地红线,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对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畜牧局、科工信局、文化旅游局等)

3.壮大发展现代服务业

(1)加快商务中心区转型发展。推进商务中心区扩区增容工作,加快富士康科技产业园、光大产业园等服务业专业园区建设,积极打造支撑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的融合创新载体。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专业服务实体和优势产业企业总部、分销中心、采购中心入驻商务中心区,建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新格局。

(2)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全面规划提升消费中心综合体,增强东部、南部和西部消费活力。优化中山街商业布局,打造特色商业空间。建设邻里中心,发展社区商业,布局餐饮娱乐、儿童亲子、家政服务以及社交休闲等业态,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互联网和各类消费业态深度融合,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生活服务需求。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

(3)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着力完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综合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物流集散中心、新发地冷链物流园区,增设堌阳、考城等物流园区(节点),形成县级仓储物流中心—乡镇分拨中心—村级物流服务点“三级一体”物流服务体系。优化电商发展环境,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建设电商人才培训中心、电商产品开发设计与推广服务中心、电商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搭建信息互联共享系统,建成兰考县统一的电商产业服务平台。

(4)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依托兰考红色旅游、黄河旅游资源优势,结合毛泽东思想、习近平中国梦、焦裕禄精神的历史发展轴线及黄河农耕文化,打造黄河—铜瓦厢文化旅游综合体。各乡镇立足资源本底和发展基础,以发展差异化创特色旅游。调查、整理全县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和传承人,设立专项文化基金,激发年轻人延续传统工艺的生命力。以各乡镇旅游开发建设景点为支撑,构建兰考智慧旅游体系。融合焦裕禄精神、黄河文明、绿色农业,打造兰考县“红黄绿”旅游品牌,培育兰考县特色文化旅游节事活动。吸引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入驻,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商业、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协同发展。力争到2024年,旅游综合收入占兰考县GDP比重达5%以上。积极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交通局、文化旅游局、商务局、经开区等)

4.集约高效利用资源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留足生态用地空间,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规划实施期内,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411.32公顷,确保67570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2)深入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以农用地、农村居民点为重点,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废弃地综合整治和闲置农用地复垦工作。对中低产农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全面治理,建成标准农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搞好黄河滩区、自然村(组)搬迁扶贫工程工作。

(3)强化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新城新区建设规模,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投资和产出强度标准,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

(4)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城市。开展农副食品加工、木制品等行业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灌溉工程的配套、挖潜与改造,适度发展井灌区。加快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减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制定规范的用水节约与超标奖罚制度,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拓展再生水利用途径。鼓励发展雨水集蓄利用,优先推广城市雨洪水地下回灌技术,选择一批高用水服务业示范点,建设再生水回用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科工信局、林业中心、交通局、经开区等)

(四)打造两山文化品牌

1.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加强城镇污水治理,推进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强化餐饮业和娱乐服务行业“三废”和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巡查和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和景观建设,创造条件建设公共绿地。加强农村水、电、路、天然气、垃圾污水处理、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采取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管网铺装沼气池及垃圾收集处理等治理措施,提高农村居住环境质量。实施期内。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林业中心、水利局、文化旅游局、畜牧局等)

2.推进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

供水。城镇建设区周边附近的村庄应纳入城镇供水范围,将城镇给水管网向各村庄延伸;鼓励供水设施以中心村联村、联片建设,适当减少采水点,提高集中度。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到2024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达到100%。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4年,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100%,铺设干支管网2500公里,新建水厂水站35座。

污水处理。重点推进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再利用工程、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区污水管网设施项目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污水管网192.8公里。加快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对旧城区合流管道逐步改造为完全分流制管道,加大商务中心区等污水管道建设力度,提高污水管道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

垃圾治理。加强城乡固废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设,改进垃圾收集和中转运输系统;引入PPP融资模式,预留环卫设施用地,增强城乡环卫服务功能;建成静脉产业园年处理固体废弃物达20万吨,年新增效益达1400万元;到2024年,城区新建垃圾中转站50座,新改建公厕50座。

供热。依托兰考地热资源,在县域内全面推进地热能供热,打造“兰考地热发展新模式”,强化地热能在县城-乡镇-农村三层次使用的示范性、先进性和引领性。到2024年,实现集中供热建筑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

供气。以中原油田和西气东输为气源,设置天然气分输站和天然气门站,进一步加快推进燃气分支管网建设。到2024年中心城区气化率达到100%,中心集镇气化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城管局等)

3.推进城乡生态绿地一体化建设

完善城乡绿地景观。打造“一核、一环、一廊、四楔、五带、六点”的县域绿地系统空间格局。通过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贯通的城镇水系—城镇地下水系统,构建兰考完整的“海绵体”体系,到2024年,城镇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构建环城、河流沿岸、交通干道、街头、居民区、公园、广场全方位绿化带。鼓励在商业集中区建设屋顶花园,形成空中绿廊花廊。构建以泡桐为主的农田林网,创建农田林网示范区。加快推进重点河渠、湖泊的改造建设,完善城区生态水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林业中心;配合单位: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等)

4.继承发扬焦裕禄精神建设兰考文化

(1)加强两山思想及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每年出台《兰考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计划》,设立“两山”基地建设专题培训班,定期对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培训,确保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达到100%。在中小学校教育中开设环境教育课,全面普及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同时,积极在企业、社区及农村进行全方位的生态文明教育。

(2)强化两山思想生态文明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环保政务微博、社交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结合每年“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纪念活动,开展相关宣传。由民政、妇联、环保和当地政府等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两山”基地建设先进个人和家庭的评选活动。到2024年,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提高到95%以上,公众对“两山”基地建设的满意度提高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宣传部、生态环境局、教体局、林业中心、水利局等)

5.加强两山教育基地建设

把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基地建设与生态旅游相结合,重点挖掘和开发毛泽东视察黄河、焦裕禄治黄等红色旅游资源,打造“政治体验”、“焦裕禄精神”、“爱国主义教育”三大红色旅游品牌,围绕黄河古道、黄河文化和黄河生态治理发展生态文明教育宣传。三义寨乡、考城镇、葡萄架乡、小宋乡等东部乡镇深入挖掘绿色农业特色,发展“三农”文化旅游,推动“两山”基地建设与农业、旅游、科技、文化的多元融合。到2024年,在东坝头乡、三义寨、仪封乡、谷营镇、孟寨乡、红庙镇等乡镇建成一批特色宣教生态文明理念的生态园、乡村生态模范村和乡村生态特色村,形成一大批生态文明和红色生态文化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文化旅游局、林业中心、水利局、教体局等)

(五)探索两山转化长效机制

1.创新自然资源保护政策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清单,切实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各项管控要求。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严守生态红线,加快推进生态移民,降低经济活动强度。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现有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生物多样性,防止生态系统退化和生态状况恶化。

(2)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两山”基地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力争在兰考县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编表经验。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林业中心、水利局等)

2.实行最严格生态过程监管

(1)全面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恢复成本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严格征收资源税。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2)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按照《环境保护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以及《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结合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及监督性监测数据等,严格控制排放污染物企业超总量、超标排污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超总量、超标排污行为。

(3)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将清洁生产纳入排污许可证发放程序,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标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建立生态安全的科学决策与评估机制,成立兰考县生态影响评估委员会,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环境安全预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建立生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4)实行最严格的资源开发节约利用制度。落实国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开封市、兰考县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5)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定期邀请公众代表对政务公开提建议。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中心、水利局等)

3.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1)完善“两山”基地建设考核办法。结合每年制定的《兰考县责任目标管理及考评办法》,制定并实施《兰考县“两山”基地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把节能环保、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两山”基地建设指标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两山”基地建设指标的考核权重。到2024年前,将“两山”基地建设占各乡镇、部门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提高到20%。

(2)实行自然资源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开展乡镇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变化情况和重要环境指标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审计结果反映领导干部资源和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完善政绩考核支撑,为乡镇党委、政府选人用人提供决策参考。

(3)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实行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两山”基地建设一岗双责制,把“两山”基地建设的成效作为单位评先创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按情节轻重,对干部划分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企业和个人在国土空间开发和经济发展中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空间规划、违反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要严惩重罚。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纪委、发改委、县审计局、公安局等)

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1)加大财政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河南省投资和专项资金对兰考县“两山”基地建设示范县的支持,以及政策、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各级梳理现有涉及“两山”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方向、支持重点,按照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加大资金优化和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式,推行竞争性分配。

(2)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谁污染、谁补偿”和“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依托森林获取收益的单位征收绿化费作为资源补偿费,对全县境内地表水水环境进行生态补偿。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责任制,以及资源开采企业准备金制度,确保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积极争取通过转移支付、滩地移民、项目协作、碳汇交易以及国内外捐赠等多种方式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3)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绿色信贷,研究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明确贷款人的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探索将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企业上市融资。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中心、水利局、金融局等)

(六)探索转化有效路径,形成兰考特色转化模式

1.持续推进“红旗引领+更新生态+发展生态产业”的模式

传承焦裕禄精神,以“四面红旗”为引领,通过以村为单位组织攻坚小组,向生态环境和贫穷挑战,改善更新生态,利用改良后的生态资源发展工农业生产,形成具有兰考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

2.持续推进“生态产品+制造业”模式

充分发挥兰考在泡桐种植、人力资源积累和生产工艺方面的优势,着力发展定位中低端的木制品加工业及其配套关联企业。着力打造堌阳民族乐器专业园,成立民族乐器研发中心和民族乐器自愿评定检测中心,建设堌阳民族乐器文化名镇、民族乐器博物馆,开展民族乐器制作工艺旅游项目,切实提高兰考民族乐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持续推进沿黄地区探索“生态+文化+旅游+绿色能源”模式

坚持“生态景观、休闲产业、都市精品”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谋划建设以焦裕禄精神红色文化为核心,黄河文化、绿色生态资源为支撑,集参观学习、生态旅游、人文居住、时尚休闲、主题度假为一体的“红+黄+绿”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4.持续推进传统农区“生态+农业”模式

优化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结构,适度扩大高粱、谷子、菜豆等杂粮种植的面积。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理念,以特色农林牧产品为支撑,形成与产业集聚区衔接的一批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集群,实现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工信局、文化旅游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林业中心、水利局、经开区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兰考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领导小组作用,创新工作模式,建立生态文明基础信息共享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一把手”负责制度等,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制定生态环保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生态环保重大事项,强力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问题整治。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党政机关及各个职能部门,建立责任人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强化责任意识。

(二)加强监督考核,做好法律监督

加强对“两山”基地建设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将“两山”基地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挂钩,与各类评优创先挂钩。强化“两山”基地建设的法律监督,加强人大、司法机关、行政监督机关对“两山”基地建设与资源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严重违反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的重大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三)拓宽融资渠道,稳固资金保障

设立“两山”建设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生态经济示范试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重大示范以及重大环境治理项目,节能环保统计、监测、执法等基础设施硬软件升级改造,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等专项资金对“两山”基地建设重大技术示范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支持。多渠道筹措市场化资金,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社会投入模式,广泛利用项目融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四)推动科技支撑,抓好队伍建设

积极开发和引进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修复等技术研究,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研究全县生态环境相关标规范准,探索生态产品及其价值实现的路径。加大各项引智项目向“两山”基地建设倾斜力度,支持和引导各类专业人才聚集。强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培训。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培训机构,鼓励和资助企业员工参加技术再培训。给予主导产业的高端人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外来高端人才落户。

(五)坚持舆论导向,抓好宣传引导

深入细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和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自媒体等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观的良好氛围。支持各类环保志愿者开展“两山”基地建设活动,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公益事业,对在“两山”基地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兰考县“两山指数”规划指标值

附件

兰考县“两山指数”规划指标值

目标层

任务层

指标层

2021年现状值

2024年目标值

序号

指标

构筑绿水青山

环境

质量

1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61%

>90%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3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的比例

100%

100%

4

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的比例

达到要求

稳定提高

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无污染耕地

>95%

6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无污染地块

>95%

生态

状况

7

林草覆盖率

31.13%

≥35%

8

物种丰富度

丰富

稳定提高

9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2601平方公里

不减少

10

单位国土面积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稳定提高

推动“两山”转化

民生

福祉

11

居民人均生态产品产值占比

稳定提高

生态

经济

12

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稳定提高

13

生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稳定提高

14

生态旅游收入占服务业总产值比重

稳定提高

生态

补偿

15

生态补偿类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5.33%

稳定提高

社会

效益

16

国际国内生态文化品牌

获得

获得

17

“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

>95%

建立长效机制

制度

创新

18

“两山”基地制度建设

建立实施

建立实施

19

生态产品市场化机制

建立实施

建立实施

资金

保障

20

生态环保投入占GDP比重

2.4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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