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办〔2022〕3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兰考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5日
兰考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申请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相关要求,对标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四大类18项指标,奋力攻坚,补齐短板,不断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完善配套服务实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实现城市园林特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目标,确保复查顺利通过。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秉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利用城市发展空间,采用“不硬就绿、见缝插绿”的工作方法,依托公园广场、单位庭院、街头边角等绿化,有效提升绿化覆盖率,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达到三季见彩、四季常青,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园、绿地、广场的健身、休闲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园林绿化综合管理
1.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照兰考县“三定方案”职能分工要求,明确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明晰权责界限,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责任单位:编办、人社局、城管局)
2.保障园林绿化建设资金投入。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合理安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保障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化建设、精细化管养以及科研、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财政局、城投公司)
3.科学完善城市绿化相关规划。组织修编《兰考县绿地系统规划(2015—2030年)》,编制《兰考县城区绿线专项规划(2020—203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和《公园体系专项规划》,并按程序公布实施。各专项规划要与《兰考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充分衔接,确保规划能够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城管局、林业中心、自然资源局)
(二)提升生态宜居环境质量
4.推进各类城市绿地均衡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高质量推进裕禄公园等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建设,注重提升居民身边的小绿地、小游园、社区公园和街旁绿地的建设力度,继续推进人民路东延等小游园建设,通过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完善绿地系统框架,缩小绿化建设差距,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和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等指标稳步提高,进一步提升我县园林绿化水平。(责任单位: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兰阳街道、桐乡街道)
5.加快构建城镇绿道绿廊系统。认真落实《兰考县生态绿廊详细设计》,根据《详细设计》规划范围,严格做好规划管控,并结合各段实地条件,每年提报不少于2个兰考县生态绿廊项目并组织实施,建设具有兰考特色的滨河慢行系统和滨河公共开敞空间。结合新老城区建设特点以及居住区空间分布,依托城市已建成市政道路、防护绿地、林荫道、小游园等,完善社区级绿道以及绿道连接线,逐步形成有机串联、通达完善的城镇绿色慢行系统,实现绿色生态资源的共建共享,配套建设一批绿道驿站及服务设施,满足居民亲近自然、游憩健身和绿色出行需要。完善城市绿色基础设施,提升兰阳街道、惠安街道、桐乡街道交界周边道路(济阳大道、金牛大道、兴兰大道)分车带、防护绿地建设,形成道路型生态廊道,增补城市生态廊道功能,提高生态廊道达标率。(责任单位: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兰阳街道、桐乡街道、惠安街道)
6.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因地制宜增加绿地植物种类和配置层次,丰富绿地乔木灌木配比,控制草坪种植比例,城市绿地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乡土适生植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改建绿地面积比例>80%。根据《植物园设计标准》,完善5号地国储林基础配套设施,并列入兰考县植物园一期项目启动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数据台账。(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林业中心)
(三)营造健康舒适生活环境
7.大力开展道路绿地建设。注重规划引领作用,在新建城市道路过程中,根据林荫路建设标准和《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高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内分车带绿地以及道路两侧防护绿地,重点做好济阳大道、金牛大道等快速路以及各区主要城市道路沿线绿化建设,确保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80%。积极开展林荫路建设,全面排查城市重要景观道路行道树以及机非分车带乔木,对未达林荫路标准的路段因地制宜补植同等规格的乔木,确保城市林荫路覆盖率≥70%。(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8.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推动立体绿化工作规范化、稳定化、均衡化有序发展。制定立体绿化实施方案,加大立体绿化的建设力度,利用建筑屋顶、高架桥、道路护栏、通透性围墙等,打造一批立体绿化精品项目。(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9.加强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建设。严格执行联合验收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一站式集成”方式办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验收事项,严格按照《兰考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试行)》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新、改建居住区(单位)参照《河南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实施附属园林绿化建设;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针对已建成小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绿地结构,促进小区绿化建设和养护;对建筑密度较大的旧城区,鼓励借助建筑设计及建筑科技等手段,提高绿化覆盖率、增加城市绿量,改善环境品质。力争建成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四)构建安全韧性示范城市
10.强化城市水系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结合建成区自然格局、生态安全保障、生态多样性保护、休闲游憩服务、文化和景观风貌塑造和安全防护隔离等需求,与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相协调,统筹城市内外蓝绿空间要素和空间规划布局,强化城市蓝绿空间系统管控,构建“显山、露水、见林、透气”的蓝绿空间网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提高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全面消除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开展城市内湿地资源普查,合理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落实凤鸣湖湿地公园、金牛湖湿地公园等城市湿地全覆盖保护。(责任单位: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中心、水利局)
11.提升公园绿地避险功能。根据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对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广场绿地,特别是中短期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在兼顾城市绿地常态功能的情况下,完善应急供水、供电、通讯、厕所、标志、消防等基本配套设施,满足《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等相关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住建局)
(五)强化城市风貌特色保护
12.强化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并按要求实施挂牌保护、修缮等工作。严格落实《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对本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的后备资源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设立标志,建立档案,做到一树一档,明确养护责任主体,加大技术指导及督促检查力度,做好古树名木复壮工作,分期分批在有条件的古树周围建设小游园,改善古树生长环境。(责任单位:城管局、文广旅游局、林业中心)
13.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用工管理。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工程管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园林绿化企业持证上岗要求,定期开展园林绿化工程持证上岗督查检查。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人员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现场修剪、植物识别、病虫害防治等技能竞赛和理论考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积极鼓励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实现技术工种100%持证上岗的目标。(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人社局)
四、工作步骤
(一)复查迎检准备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
1.组建复查迎检机构。成立兰考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复查迎检工作。
2.明确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兰考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单位责任。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未达标的考核项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补足短板。
3.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动员,落实复查目标责任,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全面掀起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热潮。
(二)申报复查阶段(2022年10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
1.整理复查汇编资料。制定《兰考县复查国家园林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分解表》在2022年11月31日前完成各项指标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并报送县创建办,县创建办要在11月底前完成工作资料汇总整理、城市自体检报告、遥感调查和技术报告影像资料等复查资料。
2.上报复查资料。2022年11月30日前,经县政府同意后,将复查资料报送省住建厅进行初审。
(三)省级初审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5月)
1.复查资料审核。积极与省住建厅对接联系,及时跟进初审反馈意见,对初审存在的问题做好资料补充和沟通解释工作,确保初审总分达80分(含)以上。
2.现场技术指导。邀请省住建厅专家组到我县开展一次复查工作模拟大检查,对各复查指标逐一检查,结合初审意见,补短板,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巩固创建工作阶段性成果。
(四)国家复查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责任分工,开展提升整治行动;精心组织,实施一批城市园林示范项目,不断提升复查考核指标达标率。根据住建部考核专家组检查安排,做实做细各环节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复查。
(五)总结表彰阶段
召开兰考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是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城市与生态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是改善人居环境,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也是推动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抓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建设投入,建立和完善城市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复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取得圆满成功。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上下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县直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复查工作机构,积极响应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创建办要加强对全县建成区复查工作指导,形成以上带下、齐抓共管、紧密配合、协调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复查任务和总体工作安排,县财政局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支持实施园林绿化项目和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指标任务,统筹用好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预算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将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和年底目标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县创建办负责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消极应对、推诿扯皮,影响复查工作的,及时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主流媒体要开设创建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形成全民重视、全社会参与、共建生态宜居之城的良好氛围。
附件: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内容与要求
附 件
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内容与要求
序号 |
基础资料内容 |
要求 |
1 |
城市(县)地形图 |
图件格式:dwg格式 图件比例尺: 1:5000或1:10000(需自然资源局提供) 地形图范围大于城市建成区范围 涉密地形图应进行脱秘处理 |
2 |
城市(县)及建成区范围图 |
建成区是城市(县)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城市及建成区范围图纸一式两份,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其它城市需同时由市人民政府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电子图件格式:dwg格式(需自然资源局提供) 图件底图:总体规划图 |
3 |
建成区面积、人口说明 |
城市(县)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以及各城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和暂住人口数量纸质说明材料;一式两份。(需统计局提供) 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其它城市需同时由市人民政府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
4 |
城市(县)土地用地分类图 |
城市划定并公布的土地用地分类图,并有明确坐标。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需自然资源局提供) |
5 |
城市(县)绿地系统规划(文本及附图集) |
经审批、正在实施的《城市(县)绿地系统规划》。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需自然资源局或城管局重新修编) |
6 |
城市(县)步行道、自行车道、林荫路位置图 |
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林荫路位置分布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7 |
城市(县)绿线位置图 |
城市划定并公布的绿线位置及范围,并有明确坐标。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需自然资源局提供) |
8 |
城市(县)蓝线位置图 |
城市划定并公布的蓝线位置及范围,并有明确坐标。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需自然资源局提供) |
9 |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 分布图 |
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标明各类公园绿地名称、位置及面积。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0 |
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如有,需提供) |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图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1 |
建成区内2002年(含)以来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 |
图件底图:城市(县)地形图(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提供)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2 |
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位置及分布范围图 |
图件底图:城市(县)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3 |
建成区内规划防护绿地位置及分布范围图 |
如绿地系统规划中已明确,可不另报。 图件底图:城市(县)地形图(需自然资源局提供)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4 |
建成区内主次干道 位置分布图 |
图件底图:城市(县)地形图(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提供)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5 |
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分布图(如有,需提供) |
图件底图:城市(县)地形图(需林业中心提供)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6 |
建成区内受损弃置地位置图(如有,需提供) |
图件底图:城市(县)地形图(需自然资源局提供)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17 |
城市体检报告 |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需住建局提供) |
备注: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中涉及的数据一律以申报年印发的《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和《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