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背景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园林城市(县城)普查工作的函》(豫建城建函〔2020〕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通知》的意义
兰考县于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我县一项重要荣誉,更是国家文明县城创建成功的坚实基础,是我县在城市建设与管理、贯彻和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国家园林县城每三年复查一次,本年的复查工作及时检验也是激励,对进一步巩固我县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全县园林绿化水平,促进兰考县绿化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三、《通知》的目标
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建设成果,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推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市貌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化品质、增强绿地服务性能,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
四、《通知》的任务
(一)实事求是,贯彻落实重大生态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挖湖”“堆山”批示精神,按照国家部委要求,对我县建成区是否存在“挖湖”、“堆山”、“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过度亮化”进行全面摸排,严格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二)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根据我县实际,各有关单位采用“不硬就绿、见缝插绿”工作法,持续进行绿化增量与增质,特别是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厂矿企业绿化等薄弱环节,以建设促发展;增强绿地系统服务属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辖绿地范围内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与更新,包括但不限于园路硬化铺装、休闲座椅、分类式垃圾箱等各类型便民设施;结合绿地实际情况适当增设便民停车点(尤其针对电动自行车)、自动售卖机等,服务群众于绿地内的休闲活动。
(三)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绿线管理,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附属绿化用地指标;持续加强各自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大致城市园林绿化,小至单位庭院绿化,皆需建立绿化建设与管养制度,做到“栽而能活、养而能壮”。
(四)加强数字园林监督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探索适合适合兰考县发展的智慧园林管理系统,推进数字化园林体系建设,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
(五)加强绿地建设力度。各主建单位夯实责任,对在建和谋划绿地建设的项目要加快保质的强力推进,各领域主管单位要积极引导宣传,使绿化建设进基层、进庭院,利用城市建成区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不断增加城市绿量,使兰考县成更自然、更舒心,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六)提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绿地建设管控,确保符合规划、建设程序,对绿地实施节约型、集雨型建设,全面推广透水技术的应用,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范管理公园广场,公园广场建成后,配套建设相应的应急避险设备。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和行道树更换,严禁古树名木的移植,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树龄超过50年)的保护。加强县域风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制定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县城历史印迹清晰、形态基本完好、道路尺度宜人,代表性建筑保护完好,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到位。
(七)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划定城市蓝线,加强五干渠、杜庄西支、农场支渠、饮泉河、兰商干渠等县城河道综合整治,彻底清除城市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现有坑、塘等水体岸线保护和周边绿地建设,使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以环城道路、河流为重点,大力实施防风林带、工业卫生防护、道路防护、铁路防护、生态防护等防护绿地建设,逐步形成环城一体的绿色防护体系。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6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在292天以上。加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测定,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等于56.00dB(A)。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与规划区内湿地资源普查,编制《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县域基调树种种植规划》,使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本地木本植物指数大于等于0.7。
(八)持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0%以上,节能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非常规水利用率达20%以上或年增长率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九)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加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加强垃圾分类投放、回收、宣传等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全部设置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确保各类建筑、设施、广告设置与周边环境协调,环卫制度落实良好。沿街商铺各类广告设置、门面装饰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无乱涂乱画现象。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规范。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五、《通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考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
(二)建立督导机制。城管局会同政府办、深改办(督查局)等部门建立督导考评制度,对各有关单位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对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进展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介,加大国家园林县城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养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参与国家园林县城复查,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爱绿护绿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园林绿化持续健康发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