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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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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办〔20204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0年9月30日


兰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省政府2020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豫百城提质办〔2020〕13号)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县域内各乡镇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补齐小城镇建设发展短板,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大力推进小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乡容镇貌、城乡治理、乡镇文明、改革创新,树立经营城镇新理念,推动小城镇建设管理提档升级,为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综合提升小城镇居民行为素养,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坚持产城融合,高标推进。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以“工匠精神”精心打造每一个项目、塑造每一个靓点,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文化传承等自身特色,科学确定整治任务,合理设定整治项目,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要目标

以各乡镇政府驻地为主要对象,全面实施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融合等主要内容。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整治工作,使小城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乡容乡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将谷营镇和考城镇政府驻地区域打造为小城镇综合整治示范样板区。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迅速实施(2020年9月—2020年12月底前)。制定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编制,建立整治项目库和台帐;全面迅速展开“脏乱差”治理,着力改善小城镇环境卫生面貌。

(二)示范引领,深入实施(2021年1月—2021年12月底前)。深入推进“脏乱差”整治,提升小城镇环境质量和空间品质,城镇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推进设计水平提升工作,对涉及乡容镇貌的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乡容镇貌得到初步改观;推进整治方式方法和政策制度创新,初步建立符合兰考县实际的现代小城镇治理体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初见成效。

(三)总结验收,巩固成果(2022年1月—2022年12月)。建立整治评价“回头看”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基本建立符合兰考县实际的现代小城镇治理体系,基本消除“脏乱差”现象,初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设计引领

1.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各乡镇要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梳理小城镇改造提升项目库,测算改造资金,明确改造时序和风貌管控要求,以详细方案设计指导项目建设。

2.加强整治规划编制质量管控。环境整治规划应包括环境卫生、市政管道、公用厕所、停车场所、园林绿化、公共照明、沿街建(构)筑物、户外广告、集贸市场、整体风貌管控、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消防设施等,并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注重城镇道路交通组织,确保道路畅通,编制《城镇道路交通组织专项规划》。注重整治项目的设计引导,突出小城镇主次入口、步行街巷、街头广场等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注重民居特色保护,通过精心设计,创新和美化乡镇民居外部建筑形式,既要体现乡镇的特色,又能满足新时期乡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二)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环卫保洁。以乡镇建成区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加强对北控公司和美丽家园的督导检查,确保乡镇建成区全天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次干道每天不低于两次洗扫;乡镇建成区实施“以克论净”保洁质量法,主要街道每平方米尘土含量不得超过15克。

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继续推行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好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的垃圾处理模式。对长期坚持有序堆放垃圾、保持院内院外整洁的居户,以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卡的方式予以鼓励,提升村民保持庭院整洁积极性。

3.加强生活污水治理。不断加强小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争取各乡镇镇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保持水体清洁。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清理水域留存垃圾,保持水体洁净。

5.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持续提升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完成现有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改造提升任务,创建完成县级以上卫生乡镇。

(三)整治城镇秩序

1.借鉴城区“门前四包”的管理经验,制定乡镇街道门店“门前四包”管理措施,充分调动沿街单位、门店人员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以乡镇建成区为重点继续加大全乡镇的“清零行动”力度,主要包括:

(1)整治乱堆乱放。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等区域为重点,全面杜绝各类乱堆乱放现象,做到堆放整齐、空间有序。整治清理道路及其沿线乱设摊点等现象,规范沿街商户经营秩序。

(2)整治乱占道。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划定经营区域,坚持整治与疏导相结合,消灭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游商游贩等现象,加大集贸市场提升管理力度,规范集贸市场环境秩序。

(3)整治乱停车、乱行路。加大对乡镇主要道路占道停车,占用公交车站乱停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院和居民小区停车场实行适时对外开放。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主街道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车辆统一停放,统一摆向。

(4)整治沿街立面。整治破旧雨篷、遮阳篷,清理沿街破旧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持沿街墙面整洁,规范沿街灯箱标识、指示标牌、店招广告等设置,做到整洁美观。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沿路强弱电线杆排列整齐,保持视线通透。

3.集中力量开展违法建筑攻坚战。对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或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坚决清理拆除,彻底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转让土地或违法建房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属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提升治理能力。以乡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大综合执法队伍力量的投入,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群策群力,坚决打赢小城镇综合整治攻坚战。

(四)整治乡容镇貌

1.保护历史文化。保持与修复小城镇的自然格局、街巷肌理和整体风貌,立足小城镇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现实基础,科学确定小城镇发展定位和风貌特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走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发展道路。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街区)、历史建筑等宝贵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保持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传承

2.推进有机更新。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善配套设施,规范物业管理,引入养老、托幼、助餐、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提升生活品质。开展小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稳步推进镇中村、镇郊村改造提升,规范建房管理。加强对老厂房、老院子、老街的改造利用,引导建设社区邻里中心,完善城镇功能。要同步开展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改造,确保建筑本质安全。

3.塑造城镇风貌。按照“规划建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的指导思想,增加小城镇建成区绿化量,加强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地,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绿达到35%以上。鼓励建设健身步道、滨水景观、口袋公园、钮扣广场等开敞空间,营造蓝绿交织、串珠成链的公共空间体系,提升生活品质。传承和保护地域建筑特色,加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规划设计,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现代品质的建筑精品,建设宜居、宜游、宜业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

(五)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全面完善小城镇建成区内部交通路网系统。打通小城镇断头路,修缮破损路,硬化小街巷,增加停车泊位,形成通畅便捷的小城镇骨干交通网络。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给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暖气、通讯等各类管网设施建设。加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合理设置消防设施。

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商业服务设施,注重打造乡镇特色文化,增强小城镇政府驻地的区域中心功能。

4.进一步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强小城镇辐射带动功能,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服务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推进城乡融合

1.统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历史文化等,做精做强特色产业,构建乡镇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依托乡镇联系乡村的纽带作用,增强乡镇吸纳就业能力,带动周边乡村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乡镇村联动发展,发挥乡镇乡村振兴主战场的作用。

2.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带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农业人口进城镇落户数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用地政策,向有发展潜力的小城镇倾斜,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宣传、巡查和考核等工作。同时,各乡镇要迅速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二)形成工作合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各乡镇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全乡镇上下形成“一盘棋”,着力构建起全镇“一张网”的治理格局。

(三)加强考核督导。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定评价标对各乡镇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进展缓慢、标准不高的单位予以批评、通报。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效作为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

(四)加强舆论引导。立足为民、惠民、富民,广泛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鼓励引导小城镇居民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附件:1.兰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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