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提出的“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的重大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县域内各乡镇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补齐小城镇建设发展短板,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经县政府同意,于2020年 9月 日出台了《兰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通知》的意义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重中之重、加快经济转型的有力措施,还是提升城乡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不仅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惠民为民的民心工程,锤炼干部的作风工程。
三、《通知》的目标任务
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整治工作,使小城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乡容乡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整治行动时间
2020年9月底正式启动,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整治工作。
(二)整治原则
杜绝大拆大建,防止“千镇一面”,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走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发展道路。全面落实共同缔造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整治任务目标
推进城乡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全面贯通,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使城乡发展实现同频共振,让乡村与县城距离不再遥远。将谷营镇和考城镇政府驻地区域打造为小城镇综合整治示范样板区。
(四)整治对象
以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行政村的行政区域范围。
(五)整治重点
“一加强三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主要解决“脏”的问题,整治城镇秩序,主要解决“乱”的问题,整治乡村容貌,主要解决“差”的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融合等主要内容。
(六)整治工作要求
以人为本规划城乡,重点在镇区和村庄规划设计上求突破,让规划先行落地落实;以匠心精神建设城乡,以打造“洁净小镇”为基础,促进小城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以绣花功夫管理城乡,清理管理死角,提升水清、树绿、干净、有序的兰考气质。
(七)整治行动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迅速实施(2020年9月—2020年12月底前)。
2、示范引领,深入实施(2021年1月—2021年12月底前)
3、总结验收,巩固成果(2022年1月—2022年12月)。建立整治评价“回头看”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基本建立符合兰考县实际的现代小城镇治理体系,基本消除“脏乱差”现象,初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八)整治行动阶段成果
使小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充实兰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立足为民、惠民、富民,广泛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鼓励引导小城镇居民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加强督察,严格考核。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定评价标对各乡镇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进展缓慢、标准不高的单位予以批评、通报。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效作为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
兰考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