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2020〕7号
兰政〔2020〕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考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28日
兰考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9〕789号)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县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兰考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在各领域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力争在全省实现新突破。
技术引领、产业培育。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加快成果转化,推进节水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大力培育节水产业。
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建立水资源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16%和14%,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和利用系数提到0.6以上,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节水型产业具备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18%和1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和利用系数提到0.65以上,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到2030年,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县、乡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实施水平衡测试,建立水资源监测预警机制,到2023年,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水平衡测试体系。
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到2022年,持续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牵头单位: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教体局、科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将节水作为最大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到2023年,建立水资源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二)农业农村节水增效行动
4.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计量,加强灌溉试验及成果转化工作。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到2025年,每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水利局、科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作物种植比例。在地下水灌溉区,适度退减灌溉面积,实施水源代工程,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严禁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到2022年,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的水源全部封闭。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6.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清业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渔业、牧业综合种养。到2025年,建设一批畜牧节水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畜牧局;责任单位: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农村饮水全面实行计量收费。加快村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
牵头单位: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各乡镇(街道)
(三)工业节水减排行动
8.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全过程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2年,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9.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和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到2025年,在火力发电、纺织、造纸、石化、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牵头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10.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到2023年,建成十家节水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四)城镇节水降损
11.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到2025年,达到国家节水城市标准。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到2025年,实现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2025年,全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节水型学校。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1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节水开源
15.削减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严格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田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6.加强非常规水利用率。加强再生水、雨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2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到2025年,城市非常规水利用占比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住建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六)科技创新引领
17.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节水管理及节水产品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8.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提高中高端品牌的差异化竞争力,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产业。到2025年,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
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水利局、财政局、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水资源税征收。认真贯彻国家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取水户基础信息库,切实做好水资源税征收工作,规范征收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税收标准,充分发挥水资源节约调节作用。到2022年,全县水资源税征收率达到100%。
牵头头位:水利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
3.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生活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取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统计监测。
牵头单位:水利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4.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合。到2022年,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5年,将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二)市场机制创新
5.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在满足自身用水情况下,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6.推行水效标识建设。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开展产品水效检测,确定水效等级,分批发布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强化市场监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次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到2025年,基本建立坐便器、水嘴、浴器等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并扩展到农业、工业和商用设备等领域。
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7.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拓展投融资渠道,整合市场资源要素,为节水改造和管理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住建局、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8.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到2025年,遴选出10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10个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
牵头单位: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水利局、住建局、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兰考县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共同推进
(二)推动法治建设。完善节水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加快制定出台节约用水办法。
牵头单位::水利局、司法和信访局;责任单位:发改委、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财政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宣传教育等。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充分发挥相关财政政策对节水技术的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拓展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金融工作局、发改委;责任单位:水利局、科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五)提高节水意识。加强县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各相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