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考县“阳光物业”十条措施》解读
为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2023年11月6日,出台了《兰考县“阳光物业”十条措施》(兰政文〔2023〕54号)。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涌现出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提出来新的更高要求,因此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势在必行。尽管《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在平等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权益、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进行了规范,对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权责进行了划分,但在物业管理具体事务实操中还存在部门联动不够、属地责任压的不实、业委会发挥作用不强、物业服务合同违约等现象,为此,制定出台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兰考县“阳光物业”十条措施》很有必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根据兰考县党政联席会议工作安排,住建局从物业管理的实际出发,起草了《兰考县“阳光物业”十条措施》,在起草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到省外学习考察物业管理的先进经验,8月份形成了《兰考县“阳光物业”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发送到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部分企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征求意见,并先后8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修改,10月份,又召集起草方、法制办、司法信访局有关同志研究论证,进行修改,11月县党政联席会通过。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措施共十条,其中重点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门联动不够,形不成合力问题。强化党建引领,强化领导体系,成立兰考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县重点工作汇报。街道成立物业办,社区成立物业服务站。选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下沉社区担任“第一书记”,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
(二)业委会成立难,发挥作用不强问题。我县有小区158个,成立业委会共3个,且都没发挥作用,措施强化成立物管会,积极发挥作用。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问题。主要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开有关信息、如何提升服务作了规定。同时建立企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督促物业企业提升物业质量。
(四)进小区执法问题。组织联席部门对小区进行巡查,对违法搭建、毁占绿地、占用公共区域、违规装修、住改商、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乱停乱放、擅养大型犬只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五)物业收费问题。对非保障性住房(不含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物业收费价格进行了相关规定;另外对无正当理由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由法院依法依规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进行规定。
(六)处理投诉问题。主要对物业企业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业主投诉反映的问题的受理、处理、反馈,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作了规定。推进一般性问题诉前调解,法院成立业矛盾调处专门审判团队,建立快审快结办案程序。
关于《兰考县激励医务人员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兰考县激励医务人员十条措施》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围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县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步提高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有必要制定《兰考县激励医务人员十条措施》。
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现就《兰考县激励医务人员十条措施》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引进急需人才。急需人才(即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科、肿瘤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中医临床医师、中医针灸推拿、重症急诊急救、中医康复科、中医治未病科、眼科、心内科、产科等科室)提级参照享受兰考县人才“双八条”规定的有关激励措施,即普通院校本科、研究生享受“双一流”院校毕业生人才待遇,每人每年分别享受5000元、8000元生活补贴;双一流院校本科、硕士分别享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待遇,每人每年分别享受8000元、12000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由引进单位和县财政各承担50%,补贴时间为5年;在兰考购买首套住房按学历层次分别可享受3万元、5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贴;未在兰考购房的,由县政府免费提供为期5年的人才公寓(物业、水电费用自付),10年内辞职离开兰考的,退还购房补贴。国家级、省级三甲医院专家在县内医疗机构工作时间累计两个月以上,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标准享受《兰考县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八条激励措施(试行 )》中除编制岗位外的其他激励措施。国家、省、市专家在兰考对口帮扶期间,由县政府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二)奖励先进典型。每年开展一次兰考名医评选活动,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现金;每年评选最美医生10名、最美护士10名、最美村医1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现金,为双方父母办理开封旅游年卡(以上人员三年内不得重复参评)。对评选出的以上优秀人员且符合信贷准入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不高于30万元授信支持,同时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定期参加健康公益活动。
(三)支持中医发展。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县政府为中医药发展提供配套政策及资金支持。对创建成功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的牵头医院、协作医院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创建成功省、市中医重点专科的医院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支持中医院建设制剂室研发中药药品。每年举办国家级张从正学术思想交流会,建设张从正纪念馆,纳入我县文化旅游线路。
(四)突出建设重点。支持南彰、谷营、考城三家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支持小宋、闫楼、南彰三家乡镇卫生院、养老院发展医养结合,实行“两院合一”或“一院两区”,为以上乡镇卫生院提供设备、物资、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优先报批中医日间病房定点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五)倾斜偏远乡镇。“三支一扶”计划中的支医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根据卫生系统编制限额,每年拿出一定编制名额,重点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空缺问题。
(六)鼓励下乡帮扶。县级医院派业务骨干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选派人员每月享受下乡补贴,补贴由派驻医疗机构负责发放。出台综合考评办法,考评优秀人员在职级晋升方面优先,符合条件的纳入卫健系统后备人才队伍。
(七)充实村医力量。鼓励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服务期满2年可参加卫健委组织的专项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资格及以上的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体系,仍须在村卫生室工作。为全县所有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为乡村医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