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台《兰考县惠民殡葬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为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动丧事活动节俭化、文明化、生态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制定出台了《兰考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
问:免除范围和对象包括哪些?
答:(一)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二)在兰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非兰考户籍学生;(三)驻兰部队现役军人;(四)在兰长期居住并取得居住证的人员;(五)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六)县区内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七)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遗体。
问:免费服务项目费用标准是什么?
答:(一)殡仪车使用费:260元/具;(二)火化费:480元/具;(三)遗体消毒卫生袋费:100元/具;(四)遗体冷藏柜存放费:150元/个;(五)抬尸费:50元/具;(六)可降解骨灰盒:100元/个;(七)告别费:50元;(八)拣(骨)灰费:100元;(九)骨灰暂存:三个月内免费,超出每天按0.6元计费。
问:如何办理?
答:(一)由丧户家属持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向所在乡镇(街道)民政所提出申请,填写《兰考县惠民殡葬免费申请表》。属非正常死亡的,凭公安、医疗机构出具的尸体火化通知书。县殡仪馆凭上述证件办理有关手续,火化结束后出具火化证明。经资格认证的惠民殡葬服务单位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
(二)无籍贯流浪乞讨人员亡故后,由亡故地民政所工作人员填写《兰考县惠民殡葬免费申请表》,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到县殡仪馆办理遗体免费火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