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试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10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对试点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2024年12月31日(含)前结清的,按照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结息金额,给予年化贴息率2%的贴息。依据豫财农水〔2024〕22号文件精神,已经逾期(含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经审查,黄珧坤、周广社、侯跃岑等145笔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标准。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兰考县金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71-26972026
兰考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