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915001 | ||
标 题 | 往届兰考籍大学毕业生户口迁回兰考问题咨询 | ||
姓 名 | 金* | ||
手 机 | 159****1007 | ||
邮 箱 | 5*******4@qq.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9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2014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省工作,由于工作不稳定,户口一直放在学校未随工作地变动而变动,但在外地正常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这期间未在兰考买房和结婚,最近想把户口迁回老家兰考,将来养老,落叶归根。 1.请问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被兰考户籍科接收?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迁回兰考。 2. 此外之前与学校保卫处有沟通,只要明确落户地或者派出所,学校就可以发放户口迁移证,这样的话兰考是否可以直接接收?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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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9月19日 | ||
回复内容 | 您好: 依据河南省公安厅文件豫公通〔2022〕77号《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之六十三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照拟落户地址,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开具户口迁移证。落户地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 兰考县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