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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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

1.残疾幼儿、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幼儿(3-6周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以下范围在园在籍3-6周岁儿童,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元;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残疾、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贫困、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注:享受上述第1项政策的学生不再享受第2项政策。

义务教育

脱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城市低保、五保、孤儿、残疾、贫困单亲、特困供养等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对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教育

免除脱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孤儿、残疾、贫困单亲、特困供养在校在籍普通高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职教育

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县级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扶贫扩充政策对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园在籍3-6周岁儿童,按照每生每年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分阶段教育补贴 对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学生实施分阶段教育补贴,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县级资助政策新变化

根据《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分类帮扶的十二项政策>的通知》(兰政[2023]10号)文件精神,县级资助政策出现以下新变化。

1.学前教育扶贫扩充政策 只有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在校在籍3-6岁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生活补贴500元,其他家庭不再享受该项政策。

2.分阶段补贴政策 只有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小学、初中、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享受分阶段教育补贴 ,其他家庭不再享受该项政策。

特别提醒:

学生和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咨询相关资助政策:

1.乡镇中心校、高中、中职学生资助服务电话:

兰阳街道 0371-22325825 南彰镇 0371-26560012

桐乡街道0371-22220805 小宋乡 0371-26988880

惠安街道 0371-26962368 闫楼乡 18568676884

三义寨乡 0371-26550608 许河乡 0371-26510028

坝头乡 0371-26160234 考城镇 0371-26995018

谷营镇 13592112281 架子乡 0371-26973633

堌阳镇 0371-26260922 红庙镇 0371-26111218

孟寨乡 0371-26310169仪封乡 0371-26221883

技工学校0371-22325037 一高 0371-26926686

二高 0371-26440020三高 0371-26926986

创新0371-26928888 一职专0371-22221122

2.兰考县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371—2699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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