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考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公布兰考县政府部门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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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文件精神,推动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对各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政职权共新增109项。现将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对于已公布新增的权责清单,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部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附件:兰考县政府各部门新增的行政职权目录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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