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兰考县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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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我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按照《河南省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要求,依据《兰考县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拟遴选43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021-2022年已获得财政扶持家庭农场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扶持方向

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烘干仓储及畜禽养殖等设施设备,改善家庭农场经营生产的基础设施,购置农业生产机具、运销设备,兴建温室大棚等。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二)优势条件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四、补助标准

(一)补助数量

补助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3家。

(二)补助金额和方式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财政资金3-5万元,补贴家庭农场数量35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包括省级和市级)每家补助财政资金6-10万元,补贴家庭农场数量8家。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五、遴选程序

(一)公告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兰考县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实施主体遴选方案,在兰考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公示。

(二)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通过乡镇街道申报。申报时间在遴选公告公示中公布。

(三)乡镇街道推荐。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形成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共同组成上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四)专家评审。遴选公告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材料整理申报名单,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打分评选出入围家庭农场。

(五)遴选结果公示:对入围家庭农场在兰考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三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

六、公告时间

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申报材料应在2024年8月25日下午下班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点:中山路北段西侧农林大厦1119房间

联系人:朱宗瑛

联系电话:0371-22778601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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