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畜牧发展情况,2023年拟拨付项目资金如下:
一、2023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倍增项目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49号)文件精神,采取“先投保后补助”的方式,对存栏基础母牛 10 头以上(含 10 头,要求相对集中饲养)、且参加基础母牛政策性保险的养殖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每头补助不超过1000元。经县畜牧局此次验收合格21家肉牛养殖主体,1454头基础母牛,本次拟拨付资金约145.4万元。
二、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按照《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兰考县畜牧业实际发展情况,支持1个牛羊(肉牛、奶牛、羊)新型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根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以“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县畜牧局对符合要求的兰考县祥运养殖场进行验收,现将补贴名单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
补贴金额(万元) |
养殖种类 |
兰考县祥运养殖场 |
215 |
肉牛 |
公示时间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监督电话:12317 0371-26996086
兰考县畜牧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