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畜牧局加强监管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加强队伍建设
畜牧局始终把队伍素质的提高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来抓。
2013年按照《兰考县2010-2014年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和计划实施方案》和《兰考县2013年动物卫生监督培训学习规划和计划》要求,开展了《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的集中培训2期;开展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纪实光盘)、案卷评析集中培训学习2期,培训人员达26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了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宣传工作
加强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宣传落实工作,发放《河南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手册600册。
粉刷“出售病死畜禽就是违法”等墙体标语126条,发放《不出售不抛弃病死畜禽告知书》1000份,签订《不出售不抛弃病死畜禽承诺书》360份,将国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宣传和讲解给养殖场户,利用短信平台发警示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落实责任
实行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工作人员分包到村到场。每一个畜牧企业都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督促饲料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查验或者检验、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加强饲料经营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依法查处销售“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号、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的违法行为。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的抽检力度,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监测。
继续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的实施,重点加大对擅自添加抗菌药的假兽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对涉嫌违规添加其他抗菌药物的产品,依法予以查处。
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督,加大督导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非法使用违禁兽药和人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超标产品。
目前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兽药经营户252家(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20家次,检查饲料经营户269户(次),检查畜禽规模养殖户196户,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60份,监督抽取兽药产品16批,饲料产品20批。在检查中查出过期、失效等假劣兽药产品8个品种256盒(支、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2780元,取缔无证兽药经营户1家。
五、严把“三道关”。
一是严把出栏关。生猪在出栏时要进行产地检疫,在进行产地检疫的同时要进行瘦肉精的抽检。做到检疫项目、检疫程序、检疫标准、检疫处理、检疫记录、“瘦肉精”抽检“六个到位”,并对检疫结论负责。做到规模养殖场出栏活畜按2%比例实施批批抽检,散养户出栏活畜每户每批次不足50头的至少抽检1头份,重点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违禁物质。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要求驻场检疫员认真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准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瘦肉精”抽检制度。把好入场验证查标、“瘦肉精”再次抽检、宰前检疫、同步检疫、检疫出证、宰后处理等六关,杜绝无检疫合格证明、无“瘦肉精”抽检报告、无耳标的动物进场屠宰。做到屠宰场每批次“瘦肉精”抽检率不低于5%,检疫证明回收率、耳标回收率、“瘦肉精”抽检报告回收率、同步检疫率、出场动物产品持证率、无害化处理率都要达100%。三是严把出境外调关。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严格落实检疫和瘦肉精抽检同步,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明、无“瘦肉精”抽检报告、无耳标的动物出县境外调运输。
六、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要求“瘦肉精”整治工作做到“五个”到位,即日常监督检查“瘦肉精”抽检到位,产地检疫“瘦肉精”抽检出栏把关到位,屠宰入场“瘦肉精”抽检把关到位,屠宰线上尿样“瘦肉精”抽检把关到位,动物出县省境外调“瘦肉精”抽检把关到位。
为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采取不提前打招呼、不电话联系的方式,与今年3月份、10月份两次组织开展了 “瘦肉精”飞行检测活动。共出动人员110人次,检测养殖场户156个,其中生猪养殖场户136 个,抽检样品284个批次,经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项试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七、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以及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责令无害化处理,同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采取刷写墙体标语、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认真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将国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宣传和讲解给养殖场户,充分利用政策引导。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病死畜禽排查工作,截止目前今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2468头,补助资金已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有效的防控了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了生鲜猪肉的质量安全。
八、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目前查处违法案件2起。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办案3起,无害化处理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1000多公斤。严厉打击了不法行为,确保了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兰考县畜牧局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