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规范 “三公”经费管理,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工作成果,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今年以来,该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一是科学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兰考县2014年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各部门根据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数,结合单位实际,确保2014年公共财政“三公经费”预算在2013年决算基础上压缩10%,形成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控制数下达后,原则上不调整,不追加预算。
二是建立“三公” 经费月报统计汇总制度。2014年我县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实行月报制,要求各预算单位次月5日前将上月“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财政局并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三是加强对部门财务核算工作指导。明确“三公”经费支出范围,不得将“三公”经费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其他支出”,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四是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起各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要求县乡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公务活动刷卡支出,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完善公务卡使用和结算制度。对无特殊原因仍未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单位,县财政部门将暂停其用款计划审批及所有支付业务,直至实施改革。
(兰考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