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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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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办〔202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兰考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0日

兰考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豫办发电〔2021〕77号)有关要求,营造优美交通环境,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在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以集中整治“六乱”、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突出重点部位进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推进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提升,改善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普通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全面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路面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清扫保洁频次和效果,科学洒水抑尘,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确保清扫保洁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公路沿线干净整洁、无垃圾,让公路“净起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做路面病害处治和路肩标准化整修。全面加强路面病害处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路面裂缝、坑槽等病害处治,开展路肩标准化路段创建,对坍塌、缺口、边缘不整等及时修补,保持边缘线线形流畅、过渡自然,达到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顺畅。(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完善过村镇路段排水设施。切实做好日常巡查,结合日常养护及时疏通、修复过村镇路段排水设施。对于排水设施不完善的过村镇路段,纳入养护工程同步实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四)积极推进公路沿线绿化。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草灌结合”的原则,将现有土路肩上的垃圾、杂乱的绿化清除,重新填土在有条件有空间的地方统一加宽土路肩(干线公路、县乡公路有条件的不小于5米;村道有条件的不小于2米),边沟形式与路容景观相协调,并体现生态环保理念将采用生态“U”型植草沟、边沟与河道联通,大力开展绿化恢复补植工作,合理选择绿化植物品种,对公路沿线路肩、边坡进行绿化美化,科学实施绿化管护,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宜绿化的路肩边坡实现“应绿尽绿”,努力创建出草皮覆盖,树灌花草相结合的“绿色通道”,让公路“绿起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全面整治公路沿线堆积物。加强公路监督检查,严禁堆物占路,重点对过村镇路段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柴草、秸秆、土堆、粪堆及闲置生活用品和生活垃圾,以及木材、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行整治,努力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六)依法治理违章占道行为。加强对公路过集镇路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整治公路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加快取缔“马路市场”,努力实现无摆摊设点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七)严格整治违法建筑。对公路用地及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构筑物等),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八)规范穿越公路管线。对未经许可埋(架)设的管道电力线、网线、有线电视线等设施进行整治,规范穿越公路行为,确保公路及公路用地不被侵占,努力实现无违法穿越公路的管线设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九)整治非公路标志标牌。依法依规整治、拆除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沿线广告牌等,实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推进相关工作,统筹指导、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强化组织协调,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有关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督促指导

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比等方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的落地。对各乡镇实行每月检查通报制度,每月对乡镇排名并进行通报。将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组织宣传队、设置宣传牌等形式,深入沿线村镇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全面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庋,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公路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闱,为农村人居环坟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强大推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要以此次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健全“政府负责、联合执法、群众参与”的公路路域综合治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等部门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合执法机制,促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巩固和保持整治成果。

附件:兰考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交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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