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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案、兰考县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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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办〔2022〕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案》《兰考县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8日


兰考县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市放管服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审批服务便捷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网一门一次”的政务服务要求,现就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实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联办、最多跑一次”,实现“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成”,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解决企业和群众急、忧、盼、难问题,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全覆盖,力争2022年年底前上线运行50个“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使政务服务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企业与群众,打造全国一流的政务服务高地。

二、主要任务

通过流程再造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

(一)“一窗受理”,再造受理模式。明确线上一个专栏或线下一个窗口受理。在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前台一窗受理、后台集成联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一次告知”,再造申请条件。整合办理“一件事”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所需材料、受理标准、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服务指南,变多部门分别告知为综合受理“一次性告知”办事申请人。

(三)“一套材料”,再造申请标准。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进行整合、精简、优化,形成一套材料清单。提供申报材料样本,申请人只需按要求,通过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提供申请材料。

(四)“一次联办”,再造申报方式。建立政务服务网线上“一件事一次办”模块专栏,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将“多次申请、多次提交”,转变为“一次提交、联办分发、材料复用”。

(五)“一网办理”,再造审核程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内部流程,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实施部门协助、容缺审查、同步审批。

(六)“一次出件”,再造发证方式。各部门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至受理窗口,由窗口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通过现场递交、免费邮寄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

三、改革内容

(一)编制目录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已公布的“四办”事项清单,调整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第一批清单与本实施方案同步公布;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对政务服务各类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布。

(二)实施流程再造。认真梳理各个办理环节,依法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实现一张表单、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三)推进放权赋能。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事项,在全县推广赋权目录,指导向各类产业园区、乡镇和街道赋权。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

(四)建立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作为行政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事项梳理、流程再造。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部门要主动对标一流、对标先进,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锐意探索,改革创新,形成兰考政务服务的特色亮点。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强化考核监督。“一件事一次办”效果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各单位要以“一次”办好“一件事”为主要内容,纳入相关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奖励范围,强化督查督办。

附件:兰考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目录清单


兰考县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实施办法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2021〕45号)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实行“一件事、一次办”。

二、工作目标

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问压减至18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预审批”等改革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大力推行“净地”出让

(一)对拟公开出让的宗地,要确保达到权属清晰,征地安置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完成文物勒探、考古发掘等要求,且具备项目开工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等开发条件,实现“净地”出让。

(二)兰考县的土地公开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按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

(三)企业按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证)。

四、全面实行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

(四)取得土地出让合同的企业,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包括9个审批事项,分别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

(五)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文申请,企业可通过兰考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或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领取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清单,按照清单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六)企业可通过兰考网上办事大厅或县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提交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申请材料,服务窗口接收后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分发推送各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窗口工作人员汇总各职能部门审核情况,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资料齐全,符合申请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并要求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补齐,补充材料经所涉及部门全部审核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

申请人逾期未补齐材料或材料审核仍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七)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办理,由政务服务大数据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具体由水利、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气象、人防、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落实。

1.水利部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 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受理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

2.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节能审查,受理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

4.气象部门负责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后于3个工作 日内完成;

5.人防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受理后于3个工作日

内完成;

6.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受理后于6个工作日内完成;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受理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需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两高”项目、涉煤项目、项目增加值能耗高于本区域增加值能耗的项目,以及其他不符合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条件的项目,需单独进行审批。

五、积极推广项目预审批制度

(九)预审批是指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在用地手续办理阶段,各职能部门同步对其它审批事项进行并联、容缺预审批并出具预审批意见,待土地手续办理完成,按预审批意见即时转化为正式审批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

(十)项目预审批应企业自愿申请开展,在“一件事一次办”的申请文件中予以明确。

项目预审批受理参照本文第四项第三条规定执行。受理后,各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容缺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技术审查,出具预审批意见。

(十一)土地手续完成后,各职能部门依法将预审批意见即时转化为正式审批手续。达到审批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审批手续。

六、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

(十二)全面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约束、部门协同事中事后监管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机制,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七、实行一窗办理

(十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统一在行政服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办理,实行“一口进、一口出,不见面办理”。

(十四)政务服务大数据部门要完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做好企业提交申请后,至拿到批复前所有环节全流程组织协调工作。

八、统一收费管理

(十五)县直有关部门依职责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全部使用中介超市平台,便于监督与管理,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明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等,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六)凡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评审(评估)事项,涉及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解决。对报建阶段所涉收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费用。

附件: 1.兰考县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审批事项清单

2.兰考县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3.工程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审批请示规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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