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县退役军人局 > 正文
信息公开指南
打印 【字体:

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兰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lankao.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兰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兰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兰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性文件;

3.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4.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统计信息;

5.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通过兰考县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县退役军人局办公室是受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咨询电话:0371-22778260 传真号码:0371-22778260

电子邮箱:lkxtyj2018@163.com

办公地址:黄河路北段民生服务中心2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475300

(二)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确认,并在登记确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