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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考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井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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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制定《兰考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井方案》规范性文件,是为规范地方水资源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有效治理兰考县地下水超采问题。

二、起草过程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政策要求,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基础上,转换供水水源,调整供水结构,对县域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限期关停和封闭,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已到期的自备水井一律依法予以封井关闭;对无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已到期,但尚未接通公共供水水源的自备水井应明确接通公共供水水源的时间,并在替代水源供水后10日内予以封停;

2.对于供水设备完好、水质合格,具有良好补源条件的地下水回灌井可考虑关闭封存,并作为应急供水水源井;

3.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备水井,经自备水井封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保留,并报县水利局备案,纳入正常管理。

(1)拟作为地下水观测井;

(2)作为城区应急避难场所的备用井;

(3)作为城市消防用井。

四、封井方式

封井方式包括永久封填、封存备用(作为应急水源井)以及继续保留等。自备水井封井工作应按照封井基本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封井方式,对于拟继续保留的自备水井必须提供充分的留存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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