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重要论述,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按照总体稳定、适时调整的原则,优化调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二项政策。
二、主要内容
《兰考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分类帮扶的十二项政策》主要包括12项内容。
(一)教育保障方面。对监测对象实施分阶段教育补贴,取消脱贫户县级学前教育扩充、县级分阶段教育补贴、县级大学生补贴政策。
(二)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二是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三是开展农村房屋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四是空心院危房拆除。五是鼓励集中建设房屋,同步提升农户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探索农村宜居养老新模式。
(三)医疗保障方面。一是对低保、监测对象参保资助标准固定为180元;二是对门诊重特大疾病患者特殊用药,县内实行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直接报销结算。三是对参加我县居民医保的肾病透析和白血病患者,按照低保身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四)安全饮水、安全用气方面。对脱贫户、监测对象首次安装自来水免除初装费;对监测对象新安装天然气的减免成本费总额的50%。
(五)产业帮扶方面。鼓励种植果蔬,发展养鸡、养羊等庭院经济。
(六)就业帮扶方面。一是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实施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二是按照“保持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合理设置保洁员、护林员、管护员等公益性岗位。
(七)金融扶持方面。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小额贷款。
(八)资产收益方面。一是通过资产收益模式,持续增加群众收入。二是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按照电站实际发电量进行核算。三是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的管护。
(九)社会帮扶方面。一是将监测对象纳入爱心美德公益超市积分管理。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实施助学工程。
(十)人居环境改善方面。根据监测对象户内实际情况,按照“一宅变四园”的标准分批进行打造提升。
(十一)综合保障方面。一是重度残疾人保障方面。二是健全特困人员分类供养机制。三是提高临时救助审批权限。
(十二)耕地补差。按照每亩500元的标准,对兜底户、监测对象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补足差额。
三、其他
解读单位:兰考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