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村(2021)249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1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二、《方案》的意义
指导规范全县开展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通知》的目标
以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为目标,认真做好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12月底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四、《方案》的任务
(一)明确补助对象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和农房抗震改造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补助对象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唯一住宅的农户。
(二)明确改造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村民住宅建设基本要求。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方米,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户均不低于40平方米。考虑到部分改造对象子女结婚等实际需求,在房屋改造时建设面积可适当增大,但补助金额不得超出规定补助标准。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的房屋,高度(地面至屋檐,下同)不低于3.5米;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高度不低于3.9米。窗户高度不低于1.5米,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9米。门高度不低于2米,要有亮窗。改造房屋原则上美观大方,提倡素墙勾缝,不刷白。鼓励建起脊带檐房,不提倡建平房。
(三)明确补助资金
对评(鉴)定为C级的危房进行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对评(鉴)定为D级的危房实施拆除重建,每户补助34000元以内(含34000元)。在足额享受国家补助政策的基础上,鼓励自愿提高危改标准,满足最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三)规范操作程序
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四)明确拆除补助
对于长期无人居住、且已无法满足安全要求的危房予以拆除。由乡镇(街道)组织,在明确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拆除,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完成拆除的,按照3500元/户的标准进行县级奖补。各乡镇(街道)负责逐户建立拆除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