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加快质量强县建设,全面提升我县质量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兰考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度兰考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兰考县县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筑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至11月1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依法在兰考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用工政策。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管理科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应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优秀。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名牌产品企业、著名商标和服务名牌企业及质量诚信A等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我县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县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二)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的。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的。
4、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
5、参加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6、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情况的。
7、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三、评审标准
兰考县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兰考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兰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期内,填写《兰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向兰考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院办公区北二楼东第二个房间)。
2、受理。兰考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兰考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委会审议,综合排序,提出2022年度兰考县县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4、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奖励。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获奖单位,由兰考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联系单位:兰考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1-26985089;邮 编:475300
联系人:肖国庆13837828318 杜晶晶 16637868907
邮箱:lksccpzljdg@163.com
地址:兰考县会场路1号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院办公区(原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兰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
兰考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