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2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对试点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2023年12月31日(含)前结清的,按照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结息金额,给予年化贴息率2%的贴息。依据豫财农水〔2024〕22号文件精神,已经逾期(含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经审查,陈支社、肖永红、张平州、田提贯等586笔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标准。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兰考县金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71-26972026
兰考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