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兰考县2020年经济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兰考县委办公室、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经兰考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扛稳粮食责任安全为总要求,围绕兰考县主导产业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及示范家庭农场,确保高质量发展。通过对其购机补贴,进一步拓展发展领域和空间,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竞争力,形成龙头带动、辐射周边、运营良好、蓬勃发展态势,为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补贴基金及用途
农机补贴基金总额200万元,用于合作社及示范家庭农场2020年所购置农业机械补贴。
三、补贴农机具种类
1、150马力(含)以上动力机械;
2、进口机械;
3、红薯起垄机、杀秧机,薯类挖掘机;
4、花生起垄、覆膜、播种多功能复式机械;
5、青贮机械、黄贮机械;
6、茎穗兼收机械;
7、深松机械。
四、补贴基金分配原则
购买国产农业机械,按单机总额15%进行补贴;购买进口农业机械,按单机总额30%进行补贴。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购机补贴限额100万元,县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购机补贴限额50万元,其他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限额30万元。
五、申报条件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条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合作社章程;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合作社标识牌;
6、拥有办公室、理事长室、财务室、培训室等办公用房;
7、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作业操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
8、省县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证明材料。
(二)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示范家庭农场证明材料。
六、补贴办法及要求
1、采取“先购后补”补贴方式;
2、向农机主管部门提供购机补贴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并填写《2020年购机补贴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
3、自提出购机补贴申请十五日内,将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兰考县农机管理中心管理站;
4、根据购机发票时间,确定补贴顺序;
5、人机合影;
6、《2020年购机补贴基金审核确认表》(见附件2);
7、农机补贴基金直到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