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中央资金投资736万元。该项目目的是,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收集、堆沤、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力争通过项目实施,扶持一批粪肥收集、堆沤、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服务组织、种植主体三方有机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力争试点区域有机肥料施用耕地的化肥用量亩均减少10%以上,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促进我县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
根据河南省和兰考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方案要求,现对使用主体、粪肥生产企业或合作组织、撒肥企业(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
一、对粪肥使用主体的申报条件和遴选:
(一)遴选条件:在兰考注册的,在全县规模较大、运营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热爱农业农村事业的、原则上扭转面积200亩以上,主要种植粮食和油料作物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二)公示后,携带营业执照、企业简介、申请书、土地扭转合同、法人证书、联系电话等资料,报所在乡镇政府(农办)。
(三)乡镇政府(农办)进行核实和遴选并进行公示,汇总后,2025年8月30日前,电子档微信报到兰考县农业农村局(纸质版乡镇领导签字并盖章送兰考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宋俊伟,电话及微信号:13608605678。
(四)农业农村局根据实施面积和上报情况,确定最终实施主体。
二、对粪肥生产企业(服务主体)的申报条件和遴选
(一)2021-2024年,已经参与实施的实施主体,如果自愿继续参与,可继续实施,不再参加遴选,但必须写继续实施的申请书。
(二)粪肥还田前,粪肥质量除有机质含量原则上达到20%以上外,其它质量必须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标准。粪肥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要求。
(二)新的粪肥生产企业的申报条件:
1、在兰考注册,自愿为绿色自愿循环农业作出贡献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和粪物收集、堆沤发酵的社会合作组织。
2、具有粪肥生产所必须的人员、场地、技术和生产设备等条件。
3、携带营业执照、企业简介、申请书、法人证书及法人联系电话等资料,在公示7天后7日内报兰考县农业农村局13楼1105房间,联系人:宋俊伟,电话:13608605678。
4、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经实地考察进行筛选确定。
三、撒肥企业的申报和遴选
(一)在兰考注册的农机合作组织和撒肥企业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撒肥设备,如动力车、铲车、大型撒肥机(最好8方以上)。
(三)携带营业执照、企业简介、申请书、法人证书及电话、设备照片等资料,在公示7天后7日内报农业农村局13楼1105房间,联系人:宋俊伟,电话:13608605678。
(四)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经实地考察后确定。
(五)2021-2024年,已经参与实施的实施主体,不再参加遴选,如果自愿继续参与,可继续参加实施。
兰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