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兰考县召开政府常务会 , 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万铨同志领学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并听取了依法行政季度汇报。
会议强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组织形式,在中国的土地变迁历史以及宪法土地所有制中有重要地位。然而,其特殊性质和与通行市场经济机制逻辑的不同,需要通过特殊法律来明确权责利以及成员的相关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需要通过立法来巩固这些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