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兰考县召开第三季度常务会议,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确保决策过程依法依规,集体讨论并通过了《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会议强调,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而清理规范性文件则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部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可能会出现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不一致、不衔接、不适应的情况,从而制约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市场活力的激发。通过清理工作,可以废止或修改这些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会议指出,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对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带动本县整体法治水平提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