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号
关于加强主城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规范行车管理的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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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号

关于加强主城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规范行车管理的建议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交通工具的依赖越来越大,购买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的人群越来越多。这类车辆价格便宜,使用方便,已成为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上街买菜、走亲访友的重要交通工具,虽然这两年加强了管理,但是随意闯红绿灯、横穿机动车道、走机动车道内侧、停在马路中间以及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还是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交通顺畅,也可能引起交通事故。现建议如下:

针对这类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诱发交通事故多的现状,建议加强对违法驾驶员的批评教育和引导,从而避免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程远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规范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依据公安交管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专班,对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认真分析了我县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现状,对我县主城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我县电动车的整治工作仅靠交警力量有些薄弱,还需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交警大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治理的难题,建议市场监管、商务局、城管、交通执法等,整合各部门的管理力量,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营运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同时,对非法生产、销售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取缔。

三、下一步,交警大队将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单位: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371-26996700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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