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7号
关于经济案件执行落实方面存在困难的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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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7号

关于经济案件执行落实方面存在困难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多元化发展与全面法制社会建设,实体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发生经济纠纷,全面法治社会建设也提高了实体经济的法律意识,从而法院成为实体经济解决经济问题的主角。在实体经济发生经济案件,审判阶段毋庸置疑,公平合理的拿到判决。但在执行落实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建议:

1、建议取消或放宽对人民法院的执行结案期限考核。实践中,执行案件的案件数量激增,但执行法官数量并未增加,若对执行法官结案期限的考核过于苛刻,即不利于法官专心办案,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目的有效实现。

2建议增加法院的执行查控手段与权限。传统的执行手段已不能有效震慑老赖分子及恶意隐瞒财产的被执行人员,导致部分被执行人气焰嚣张、社会影响很坏。因此,急需增加法院执行机关的执行追踪定位、财产追查等现代化执行手段。让老赖分子躲无可躲、转移无门。


兰考县人民法院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赵康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经济案件执行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注,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司法程序中关键的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经济社会的诚信基础、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有效提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兰考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奋力拼搏,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分析其原因,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一是案件数量增幅较大,执源治理机制有待优化。2024年1—7月份,兰考县人民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新收2717件,较去年同期的2170件增加547件,同比上升25.21%。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人员压力成倍增长。二是执行联动效果不理想,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查人”“找物”两大难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破解。三是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部分被执行人缺乏诚信观念,恶意逃避债务。债务人资产状况不透明,执行调查难。

为了解决执行难,我院下一步的改进措施:1.完善执源治理机制。大力推进“调立审执”一体化建设,从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个阶段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减少诉讼案件进入执行。在审判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保全,明确告知当事人逾期履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打消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意图。对民事案件生效判决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让更多当事人当庭清结、自动履行,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2.调整执行结构,充实执行力量。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调整执行力量,形成“审判团队+执行团队”工作模式,“立审执”联动发力解决执行难题。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高素质执行队伍。通过线上线下、疑难案件研讨、法律法规学习等多途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人员综合素质;树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把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在执行一线磨砺干部、锻炼队伍,提升执行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3.建立联动执行机制。对外与公安局技术、交管、不动产、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高效查人找物,提高执行效率;对涉及党政机关、村委会、问题楼盘、企业重整等执行案件,寻求党委政府支持,提高执行到位率,同时发挥好当地“网格员”在执行工作的作用,实行“执行悬赏”制度,提高查人找物的积极性;加大错时执行力度,利用每周二、周四、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执行,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解决法院执行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兰考县人民法院始终在焦裕禄精神的感召下,继续以改革创新的勇气,攻坚克难的锐气,在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乘势而上,砥砺前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


联系单位:兰考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71—26215209


兰考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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