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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灾后促消费 活动参与企业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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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兰考县人民政府在全范围内继续开展促消费现面向全县征集活动参与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企业种类

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家电家居销售企业、超市、餐饮企业。

二、参与活动要求

1.在兰考县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餐饮类个体工商户营业面积须在500平方米以上,家电企业属分公司的,营业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家电家居销售、成品油零售企业年销售额需达到500万元以上,汽车销售企业需能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零售企业在统计局限上企业名录库和销售场所设有扶贫产品专区企业优先(非在库企业营业面积须在2000平方米以上),所有参与企业证照齐全、诚信经营。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3.具备“云闪付”结算功能。

4.企业自愿报名参加,遵守活动规则。

5.积极加入统计部门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

6.主动与兰考县商务局签订合作承诺书。

三、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0日。

四、报名方式

1.参与活动汽车销售和家电家居销售企业直接到兰考县商务局报名。电话:0371-26999188  0371-26996322   13781110123

2.其他参与活动企业可通过全县所有银行网点、本企业合作的收单机构、收银系统服务商向河南银联申请报名,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报名,了解报名须知。咨询电话:0371-61236936

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名称、门头名称、门店地址、银联商户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以上各项促消费活动优惠名额使用完毕后活动自行终止,家电汽车促消费活动自动延续进行,补贴标准以《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兰考县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兰政办〔202144号)为准,其他领域促消费活动具体开始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

 

                                                                                                                                        


 兰考县商务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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