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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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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以及我县相关政策规定,现面向全县征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房源项目,收购后作为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配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兰考县城区

二、征集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三、房源要求

(一)房源类别:已建成尚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

(二)项目区位:项目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园林景观布局合理,物业服务专业规范,整体具备一定的品质保障。

(三)户型面积:单套建筑面积以70㎡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30㎡,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

(四)手续办理: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四、收购主体

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的确定将按照基本覆盖土地划拨成本、建安成本等合理支出以及不超过5%的经营利润进行测算。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渠道

线下报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兰考县城投大厦707房间)

(二)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销售证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参与征集房源项目明细表(包括地址、项目名称、套数、面积等)。

4.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

5.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

6.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其他事项(根据要求提供)。

七、联系方式

收购单位: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兰考县普惠数字金融小镇7号楼2楼

联系人:左莉莉

联系电话:17797730669

邮箱:lankaonongtou@163.com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及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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