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全域养老夕阳红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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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文〔2023〕5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兰考县“全域养老夕阳红”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23日       

兰考县“全域养老夕阳红”十条措施

为了推动我县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域养老夕阳红”兰考模式,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健全三级服务体系。县级建设失能特困人员供养中心,保障全县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托养,老年公寓及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社会老人提供长期托养服务;乡镇敬老院、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实行社会化改革,由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作;村(社区)建设幸福照料中心,结合“五星”支部创建,三星及以下村建设基础型照料中心,四星、五星村建设示范型照料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局、卫健委、投资集团

二、推进社会化改革。采取国有主导、社会化运营,医养、康养双模式,以大带小、以点带面双布局,分批分类将乡镇敬老院升级转型,保障辖区特困供养人员床位的基础上(预留总床位数的10%保障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随时入住需求),坚持普惠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运营方要秉承“吃好、穿好、玩好、生活好+劳动、活动、运动”的原则,为入住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县域内养老机构要为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为失能、半失能、失智、半失智老人配备智能化健康监护设备。制定出台《兰考县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考评细则》,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实行“月考核、季排名、年度评星”,对机构入住老年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将调查、考核结果作为各项政府补贴的拨付依据,对考核后3位的扣减政府相应补贴,对考评前3位的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升级转型后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带动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延伸至家庭开展助餐、助洁、助急、助医、助行、助购“六助服务”,建立巡访关爱制度,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依托村(社区)组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访、关爱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乡镇(街道)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提供照护服务,建成家庭中的养老床位,开展智能化照护服务,降低老年人居家养老风险。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政策支持。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对新建和租赁房屋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2000、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分五年拨付);对老年人入住超三个月的,给予机构每月每床50元床位运营补贴;对入住10人以上的村(社区)集体老年公寓给予每年2.4万元的运营补贴;对提供助餐服务的示范型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每年2.4万元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水、电、燃气、供暖、通信,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使用有线电视,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享受费用优惠;需要缴纳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应当依法予以减免。

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

六、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积极组织我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公平公开申报星级评定,等级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设施评先评优、享受政府资金补贴的重要依据。被省民政厅评定为四星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20000元补贴,被市民政局评定为二星以上的养老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面优先安排。结合上级民政部门,每年对已经评定星级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等级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做出降级或取消相应等级资质的处理。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

七、医疗服务保障。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分支机构,为入住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范围,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开通大病绿色通道。对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的养老机构,医保部门要快速办理。

责任单位:卫健委、医保局

八、养老人才激励。依托三农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鼓励所有持证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级养老护理员大赛,对取得省级护理员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对取得市级护理员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一次性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奖励;每年评选出10名最美护工并予以表彰;对于取得省市护理员大赛并取得优秀名次并取得中级护理员以上职称的在购房、购车、乘坐公交等方面给予关心关爱,对高、中级养老护理人才每年给予2000元、1000元奖励。

责任单位:人社局、民政局、三农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财政局、交通局

九、设立孝老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全民养老,在慈善总会设立养老项目基金,结合“99公益日”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每年募集不低于300万元慈善资金用于全县养老事业,让社会资本助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民政局、慈善总会

十、提升智慧养老水平。开展全域智慧化养老服务,通过大数据与公安、医保、卫健等部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利用智慧化贯通机构、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点餐式”服务。

责任单位:民政局、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

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考县全域养老夕阳红十条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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