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针对群众看病贵、报销难等痛点问题,推进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织密多重医疗保障网、开展医保服务“一窗通办”,在医院“一站式结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落实医保“放管服”改革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让群众更有温度。
一是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除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大病保险费的人员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根据实际给予一定救助。
二是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包含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起付线为1.1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按比例支付: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起付线以上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后剩余费用不再重复参与累计计算。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三是实行“降提结合”提高报销比。“降”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不含稳定脱贫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即:起付线降低为0.55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分别为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5%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5%报销,取消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四是优化经办服务,提升办事效率。实施“一窗受理、平行服务”,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精简证明材料,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拨付周期;增设医保便民服务站点,多措并举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医疗保障需求。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制作展板、发放传单、抖音直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大病保险政策,提升社会各界群众对民生工程大病保险政策知晓率,增强全社会保险责任意识。
截至2023年,兰考县共有52540人次享受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赔付金额为3759.73万元,切实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