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 > 正文
兰考县司法和信访局“四项机制”高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打印 【字体:

兰考县司法和信访局探索实践“四项机制”高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2022年以来,我县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800件,成功调解6637件,调解成功率97.6%。

网格运行机制。在16个乡镇(街道)聘请557个网格员,纳入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网格员的调解、宣传等职能作用,对走访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注重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同时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做好登记、主动上报。

“以案定补”机制。制定《兰考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月季年321工作法”(即一月一培训、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定补,一季一讲评、一季一观摩,一年一评比),规范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成效,把矛盾纠纷化解于小,化解于早,让“枫桥经验”在兰考落地生根。

品牌引领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网络,选优配强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1811名,筑牢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打造23个“个人品牌”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增强其荣誉感和自豪感,强化其社会责任与责任担当,激发其事业心与进取心,在调解员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品牌化发展。

访调融合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优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亲和性优势,引导广大群众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