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cjgj/2022-00049 |
失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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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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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2022年12月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2件)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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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2年12月07日 |
2022年12月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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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
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兰市监处罚〔2022〕 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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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伟(兰考县高伟蔬菜店)销售不合格韭菜案 |
高建伟(兰考县高伟蔬菜店) |
****0225MA9FCMUDXP |
高建伟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22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209元) |
主动履行,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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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1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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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 |
兰市监处罚〔2022〕 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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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丽(兰考县贵丽蔬菜店)涉嫌销售不合格豆角案 |
张贵丽(兰考县贵丽蔬菜店) |
****0225MA9F9MN29T |
张贵丽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22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210元) |
主动履行,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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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5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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