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
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兰市监 处罚〔2022〕137号 |
兰考县丐强餐饮店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兰考县丐强餐饮店 |
92410225MA9M2H7Y3C |
叶丐强 |
兰考县丐强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
兰考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 2022-11-21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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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 |
兰市监 处罚〔2022〕138号 |
兰考县秋阁熟食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兰考县秋阁熟食店店 |
92410225MA9FP56R67 |
张秋阁 |
兰考县秋阁熟食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
兰考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 2022-11-21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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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品 |
兰市监 处罚〔2022〕139号 |
兰考县俩目牛肉拉面馆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兰考县俩目牛肉拉面馆 |
92410225MA9FRR4W5U |
李俩目 |
兰考县俩目牛肉拉面馆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
兰考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 2022-11-21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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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 |
兰市监 处罚〔2022〕140号 |
兰考县雪霞熟食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兰考县秋阁熟食店店 |
92410225MA9GH7YL83 |
李保国 |
兰考县雪霞熟食店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
兰考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 2022-11-21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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