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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兰市监处罚〔2022〕125号 |
兰考县老年服务中心涉嫌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兰考县老年服务中心 |
52410225MJF8925438 |
王鹏飞 |
当事人采购蛋白质项目不符合DB41/T 649-2017《地理标志产品 许昌腐竹》要求的食品原料腐竹19公斤,购进价格为每袋30元。其中3.8公斤销售给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售价18元/公斤。其中13.3公斤已加工成菜品供给消费者。剩余未使用的1.9公斤被我局依法查扣。根据计算得出涉案的货值金额为342元,违法所得307.8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腐竹1.9公斤(1袋); 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零柒元捌角(307.8元); 3.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主动履行,15日内 |
兰考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 2022-11-04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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