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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单位)
兰考县红星板材厂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25MA445T5E0P
案件名称
兰考县红星板材厂除尘设备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兰)应急罚〔2022〕04037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陆千元罚款
处罚事由
2022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兰考县红星板材厂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西生产车间一套干式除尘设备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不符合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7.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序号十九(一般)。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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