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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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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兰市监处罚〔2022〕117号
兰考县青姐早餐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兰考县青姐早餐店
92410225MA9KJ2YG8A
翟青霞
兰考县青姐早餐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8元;
2、处以10000元罚款。(罚没合计10010.8元)。
主动履行,15日内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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