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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兰)市监食〔2020〕40号 |
兰考县趁意水果店(程二平)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未保存食品进货信息逾期未改正案 |
兰考县趁意水果店 |
92410225MA46JD4E9N |
程二平 |
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未保存食品进货信息逾期未改正的行为 |
分别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经分别裁量,合并共作如下处罚:处伍仟元整(5000.0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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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8-14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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