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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郝宏林 审核人: 填报时间: 2020-09-04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兰)市监械〔2020〕8号
兰考秦兴中医院购进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兰考秦兴中医院
PDY5Z013-841022517A2101
王海玲
购进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5500元.
主动履行,15日内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9-03
20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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