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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兰)市监罚【2020】1-2号 |
南丈镇张贯主寨小学附属幼儿园购进食品原料未按生产经营控制要求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
孙文印 |
豫教幼4102250066 |
孙文印 |
当事人从事幼儿园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未按生产经营控制要求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陆仟伍百元整(6500元)。 |
主动履行,15日内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03 |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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