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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谢全胜 审核人: 填报时间: 2020-11-30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兰)市监〔2020〕65号
于四朵副食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案
于四朵副食部
410225618187828
于四朵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罚款人民币陆千伍佰元(6500元)。
主动履行,15日内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0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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