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3-00070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廉政府建设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兰政〔2023〕2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4月03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廉政府建设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进一步加强清廉政府建设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0日
进一步加强清廉政府建设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兰考清廉政府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坚持常态化廉政教育学习。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廉政教育要求,坚持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线下学习和线上教育相结合,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周五固定学习、干部培训轮训等学习活动中增加廉政理论知识和警示教育内容,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大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着力培养中层后备干部力量,原则上单位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须进行轮岗交流。业务性较强的岗位可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报县委组织部门批准后,可延长但不超过两年。所有交流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轮岗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拒不服从安排的,免去现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推动行政执法规范运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有效监管,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每次开展执法原则上由分管执法事项的副职带队,或经批准后由执法队长带队进行执法,并将执法结果呈报分管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备查。进入企业执法检查的,严格按照“清廉执法监督”APP要求报批进行。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坚决查处执法中任性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公正执法。
四、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着力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公开化,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杜绝腐败现象发生。全面畅通电话(13937812388)、网站(http://ggzy.lankao.gov.cn)投诉渠道。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规范主体行为,从严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招标条件、直接发包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形成决议备查。
五、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对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不享受国企工资待遇),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监督资源,每年开展一次联合审计,强化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等方面的监督,严密防范债务、国有资产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等风险隐患。
六、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持续加大养老、住房、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严控“三公两费”和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乱支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和纠正资金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
七、打造廉洁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不见面”审批模式,全面加快清廉审批建设。复制推广联审联批等改革经验,落实助企惠民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推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网上办理、限时办结,做到各审批环节系统留痕可查。强化考核监督问效,通过常态化开展办件回访、廉政意见箱、办不成事监督窗口、大厅意见簿、12345热线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投诉、互动渠道,及时收集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更加廉洁高效。
八、加大违法违纪惩治力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纠偏导正,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蝇贪”坚决严肃惩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做实以案促改,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制警示读本等形式,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护短、不遮丑,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用好身边“活教材”敲响“警示钟”,精准防治“科长、股长、站所长经济”。
九、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深度融合。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监督融入抓班子、带队伍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带头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日常监督。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常态化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进行通报。在案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参会,并形成材料备查。
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敢担当、重落实的干部予以肯定激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政府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恶意诽谤、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查处工作,旗帜鲜明地为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尽职尽责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创新者开道,让有为者更有位、让吃苦者不吃亏、让流汗者不流泪,在全县营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