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3-00073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拼抢2023年二季度十条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兰政办〔2023〕11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拼抢2023年二季度十条措施》的通知
兰政办〔2023〕1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兰考县拼抢2023年二季度十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6日
兰考县拼抢2023年二季度十条措施
一、持续开展汽车、家居、民族乐器、餐饮、住宿消费补贴
2023年6月1日前,投入财政资金300万元,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汽车消费券,对在县内购置新乘用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给予消费者2000—10000元/台补贴。
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民族乐器、定制家居电子消费券,对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单件消费满3000元、5000元的,分别补贴300元、500元。
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餐饮、住宿电子消费券,对消费者在参与餐饮活动的商家消费50元、100元的,分别补贴10元、20元。对消费者在参与住宿活动的商家消费满200元、300元的,分别补贴20元、50元。
第二季度汽车、民族乐器、定制家居、餐饮、住宿消费券补完为止。
(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人:刘凯;咨询电话:15137802622)
二、实施购房补贴和公积金政策
自2023年1月8日(含当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在我县县域内报名参加活动的楼盘新购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新建一手商品房,一次性给予优惠20000元;对40周岁(含当日满40周岁)以下的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优惠20000元的基础上,另外一次性补贴10000元。
在兰考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及其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兰考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存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开通公积金月“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购买兰考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存量房,可申请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增加工资外奖金类、津补贴类等收入纳入缴存职工缴存贷款核算基数,提高缴存职工贷款额度。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任人:樊敏杰、闫炜娜;咨询电话:13608604357、13937840799)
三、延长商品房契税补贴
对2023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以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我县县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住房、非住宅类,不含二手房),并在2023年7月10日(含当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方式,每套房仅享受一次。
自2023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对买卖新建商业用房、二手商业用房并缴纳契税的,总体给予缴税金额10%的补贴。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人:樊敏杰;咨询电话:13608604357)
四、实行兰考县域内景区全部免费开放
实行兰考县区域内旅游景区全部免费开放,对焦裕禄纪念园、黄河湾风景区等开展服务大提升活动。
举办好“桐花节”,办成“人民的节日,民乐的盛会”。大力发展研学旅行,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文旅标兵”进行激励。
实施“引客入兰”计划。对本季度组织境内外游客来兰考旅游的旅行社和培训机构,停留时间达到2天1晚及以上的,累计500—1000人(含1000人),按照人均6元进行奖励;1000—2000人,按照人均8元进行奖励;2000人以上(含2000人),按照人均10元进行奖励。年底,对引客入兰游客量排名前三且无不良投诉记录的旅行社进行表彰。
(牵头单位:文广旅游局;责任人:吴战卫;咨询电话:13124404886)
五、免费开通兰考至北京新发地农产品双向直通车
开通兰考至北京新发地农产品双向直通车,北京新发地丰富多样的水果蔬菜分销至兰考,免费常态化运行,逐步增加车辆和频次,把兰考的绿色有机食品送到首都。
在北京新发地、郑州丹尼斯、京东商城等线上线下平台开设兰考县农产品销售专区,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打造兰考沙地红薯、碱地番茄、兰考蜜瓜等特色农产品品种,促进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畜牧局;责任人:朱卫东、赵洪涛;咨询电话:13937840359、13849145948)
六、大力发展直播电商
鼓励支持各乡镇(街道)进行直播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网络销售等新型消费,建设放心消费直播间,组织直播电商大赛,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围绕兰考特色产品打造直播电商集聚区,扩大线上消费规模。对经认定的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基地,按实际支出的30%给予奖补。县财政再次对面积在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
鼓励引进MCN机构,对入驻我县设立运营中心,签约全职主播不低于10人,服务我县企业或品牌不少于10个,年直播带货额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鼓励各类企业开展直播电商转型升级,对月度、年度新增为限额以上企业的,给予相应奖励。
对在兰考县内注册并连续运营2个月以上的直播电商企业、生产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方式销售产品,在本地发货且月平均销售达1-3万单、3-5万单、5万单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单0.2元、0.3元、0.5元奖补。
(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人:刘凯;咨询电话:15137802622)
七、大力支持企业满员生产和就业创业
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的70%发放1120元)。
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渠道,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转评和申报晋升。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培训,培养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人社局、高级技工学校;责任人:赵辉(创业担保贷款)、苗淞林(一次性创业补贴)、李东升(就业见习补贴)、张正天(职称晋升)、张世强(培训),咨询电话:13723238655、15137812056、13937833320、13619812366、13608604690)
八、发放企业技改和创新奖励券
对按时纳入统计库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先发放5万元奖励券,在成功申报省、市、县技改示范项目补贴资金后兑现。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券政策,设立创新券基金,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原则,每个企业先发放10万元创新券,待申报成功后给予结算。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责任人:王永刚;咨询电话:18837831585)
九、实施重大项目集中攻坚
坚持“周调度、月排名”及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六大类重点项目攻坚,确保41个二季度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应开尽开。
持续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等项目申报工作。对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达到双入库条件债券资金排名前三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工作经费,对二季度内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中长期贷款且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贷款金额排名前三的的乡镇(街道)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工作经费。
(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人:马冰(重点项目)、张静静(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咨询电话:15737829090、13849127686)
十、开展大招商、大招引活动
利用二季度经济活跃期,鼓励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招商活动,实行产业链以商招商,鼓励各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引进产业链配套、强链延链补链项目,对二季度招商引资排名靠前的单位颁发“骏马奖”。
对全县引进符合“3+5”产业体系且本年度开工的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第一责任单位、招引企业、社会团体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招商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人:孔德志;咨询电话:1886414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