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fb/2021-0080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标 题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兰政办〔2021〕27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21〕2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银行金融机构:
现将《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8日
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发挥金融助推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为扶持对象,按照“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原则,在过渡期内通过金融政策帮扶,促进扶持对象产业发展、稳步增收。
二、信贷办理
(一)贷款额度。原则上单户授信5万元(含)以下,对确有资金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追加授信至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免抵押免担保,不予贴息,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二)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三)贷款利率。承贷银行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四)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亿元、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产业和项目,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含)岁之间。
(五)信贷流程
1. 贷前审查。意向户到所属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申请贷款,填写申请表,村级服务站初步核实申请者条件后,报乡级普惠金融服务站,乡级普惠金融服务站在1—3个工作日内集中报送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
2. 贷款发放。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将信贷申请信息分流至各承贷银行,银行收到推荐后应尽快受理考察,对符合条件者,在2个工作日内到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办理授权放款手续, 涉农经营类贷款报送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授权备案审批后,由承贷银行及时放款。
3. 贷后管理。主办银行、乡镇(街道)每季度贷后管理不低于1次,重点了解借款主体持续经营等情况。
三、贴息办理
5万元以内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一)贴息标准
1.额度5万元(含)以下部分、3年期以内、按时还本付息的小额贷款,以户为单位核算额度、期限、利率贴息。
2.2021年3月31日之前发生的扶贫小额贷款,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予以全额贴息。
3.2021年3月10日之后发生的小额贷款,采用LPR利率定价方式投放的小额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率予以全额贴息。
(二)贴息方式
为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办理小额贷款贴息,过渡期内由县级部门按季度统一组织实施,贴补到户。
(三)贴息流程
1.县级核算。金融局根据录入贷款信息数据,组织承贷银行核算到期按时还本付息户贷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承贷银行核算后列出清单报金融局审核,贷款合同由承贷银行保存。
2.同步公示。金融局将审核后符合的贴息信息推送至乡、村两级,县、乡、村三级同步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
3.资金拨付。经公示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财政局审核备案,拨付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降低融资成本。过渡期内,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为贷户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在已经还清小额贷款和符合再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向贷户多次发放小额信贷。在对符合申请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经办银行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 一年期到三年期的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展期,办理展期的贷款继续执行小额信贷政策。
(二)明确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贷款资金只能用于产业发展和开展经营,严禁用于婚丧嫁娶、看病、建房、理财等非生产经营用途,严禁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三)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过渡期内,维持2000万风险补偿金规模不变。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的,设置90天追索期,追索期结束后确认逾期的,应启动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政(政府)银(银行)方式8:2比例分担逾期本金或政府、银行、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约定比例分担风险。追索期内的应付利息,一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分担;使用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息进行补偿后,县级政府和银行机构按损失分担比例共同享有对借款人的债权,应继续开展贷款本息追索工作,追索回的贷款本息按损失承担比例,分别退还银行机构和风险补偿金账户。
五、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金融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兰考分支、银行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加大工作统筹、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充分发挥工作合力。
(二)抓好贯彻落实。要广泛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培训,认真做好贷款统计监测和分析调度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和监测通报制度,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评估政策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两类群体对金融信贷政策的认识,引导信贷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用诚信、守信规范贷款行为,努力营造群众借金融之力谋发展、促增收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