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三农”工作的深切关注。可以看出,您在提案中涉及的问题,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非常切合我县的农村农田项目建设现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为了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后期管护,一是兰考县制定了《兰考县高标准农田管护办法》,明确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二是预备在全县463个行政村(社区)每村设立1个管护员公益岗,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工程管护工作的宣传,不断增强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三是通过磋商,拟将我县11708眼机井纳入保险,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设施“有人建、无人管,有人管、管不好”的问题。四是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辖区的管护模式,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并重,确保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其持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