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独居老人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提案”已收悉。现根据民政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兰考县现有常住人口77.72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13.9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近年来,民政局秉承“尊老爱老,切实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服务理念,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通过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方式,逐步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
一、强化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要求,合力推动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兰考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5-2030)》和《兰考县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规定全县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财政补贴等,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政策支撑。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我县将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列出专项资金145.8万元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照料中心)运营、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运营,每年将上级返还县级福彩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事业,保障了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城乡照料中心建设。整合闲置学校、厂房、企事业办公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资源,大力兴建农村幸福照料中心和城区日间照料中心。先后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了20个城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6所农村幸福照料中心,并配备了厨具、娱乐桌椅、电视机、空调、按摩椅、康复保健器材等设施设备,保障各照料中心全方位开展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心理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是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兰考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平台展示中心面积150平方米。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集“养老大数据、综合监管、养老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实现了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三、强化政策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制度。2016年,兰考在全省率先将8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河南省2019年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制度),对高龄津贴实行分级分标准补助,其中,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60元;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截止9月份,发放高龄津贴1020万元,有效保障了高龄老人基本生活。
二是加大养老服务发展扶持力度。对嵌入式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3000元补贴,每年1.2万元的运营补贴和3名公益性岗位补贴,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给予6000元的运营补贴和1名公益性岗位补贴。新建和租赁房屋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月每人50元的运营补贴。
四、强化服务创新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鼓励社工组织、服务企业、民办养老机构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一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分别投资278万元、29.6万元为1182名分散供养特困老人、为240名城镇低保家庭老年人、“空巢”老年人购买助洁、助医、心理慰藉、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投资25万元,在22个城镇社区开展了为老年人免费理发、义诊服务,目前已经开展理发152场次,累计收益老年人5234人。积极争取社工养老服务项目3个,为1000多名老年人开展爱老助老活动。
三是设立集中照护服务点。在桐乡街道姜楼社区、小宋镇贾寨、南丈镇李家滩幸福照料中心,试点开展本村或者附近散居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居住,让这些人在本村(社区)享受到吃、穿、住“全方位”的照料服务。。
四是建立失能特困人员分类供养“兰考模式”。为切实解决失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照料护理等实际困难,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实施了特困人员分类供养模式,建立自理人员居家供养,半自理人员敬老院供养,失能人员集中托养的分类供养机制。针对失能人员,专门成立了兰考县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分别联合河南禧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兰考县康宁医院联合设立了“肢体失能特困人员供养站”和“精神智力失能特困人员供养站”,实行“一个中心,两个站点”模式运营。目前集中供养肢体失能特困人员63名,集中供养精神智力失能特困供养人员75名,有效保障了失能人员日常生活需求。
五是推动医养结合融合发展。通过引导和鼓励县级医疗机构进驻养老院开设老年病专科,以及乡镇卫生院在敬老院设置卫生室等措施,实现了医疗与养老的深度融合。目前,县中医院与两家民办养老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各乡镇卫生院在14所敬老院均设立了标准化卫生室,让在院老人真正享受到了小病不出院、大病及时转的便捷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