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重点区域出店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兰考县城市管理局实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多次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联合执法。
针对城区主次街道出店经营现象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实行常态化“无缝对接”管理。根据不同时间段城市市容环境问题,成立了早班(6:30—8:30)、中班(12:00—15:00)、晚班(18:30—20:30),做到早中晚班和正常班“无缝对接”常态化管理。
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治理出店经营行为。将县城区域划分为10个片区中队,针对重点路段裕禄大道,打造文明示范街,严禁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兰阳路、人民路、中山南北街乱停乱放、出店经营严重问题成立八中队进行专职管理。
三是制定兰考县市容管理“十无十规范”标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出店经营行为,城区道路两侧经营者不得超出门店、橱窗设摊经营。每周定期进行“清零”行动,集中整治出店经营现象。对超门店经营的,进行警告,责令即时整改;对多次出现违规出店占道经营拒不整改的,依法按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四是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与商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发放门前四包责任牌,号召商户自觉履行义务,针对落实情况开展“文明商户”“优秀工商户”等评优活动,充分发挥文明示范商户的表率作用,辐射带动其他商家共同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将共建、共治、共享贯穿始终。
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增强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上水平,是实现科学管理城市的必经之路,需要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我局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动城管工作新发展,切实加快文明、和谐、宜居兰考建设步伐。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兰考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